向华强入禀告《壹周刊》诽谤 要求惩罚性赔偿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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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电影监制向华强,不满《壹周刊》于上月7日发表一篇题目名“苦主入禀告永利”的报道,对他构成诽谤,昨入禀高院控告经营周刊的公司及总编辑,并要求法庭颁令禁止再刊登该文章,以及下令《壹周刊》一方作出惩罚性赔偿、和支付相关的利息及讼费。

向华强(左)指《壹周刊》上月一篇报道涉诽旁入禀兴诉。(微博图片)

原告向华强,被告为Next Magazine Advertising Limited及《壹周刊》总编辑区嘉仪。

案件编号:HCA 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