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涉僭建】夫妇四邻居全有僭建无钉契 屋署未回应曾否执法

撰文: 周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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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居住的屯门海诗别墅大宅,被揭有至少四处疑属僭建,包括疑有僭建地库,继2012年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及前特首梁振英后,再次发生轰动社会的政治人物僭建风波。
海诗别墅共有六座独立屋,于1993年落成并发售。《香港01》发现,包括郑若骅及其夫潘乐陶居住的两座,全部六座独立屋均有不同程度的疑似僭建。但根据土地注册处的登记资料,全部未曾被屋宇署钉契(将命令注册)。
《香港01》昨(6日)曾向屋宇署查询,曾否收过海诗别墅的僭建投诉、以及有否到过上址执法;而屋宇署发言人回应指,根据记录,该署过去5年并没有接获相关屋苑僭建情况的举报,但该署无回应曾否到上址执法。

记者翻查过海诗别墅的核准图则,发现该屋苑自1993年获发入伙纸后,根据屋宇署百楼图网的纪录,该署未曾批准过任何改动或加建工程,另外根据地契,该屋苑的地积比率0.6倍已近用尽,换言之,所有与核准图则不符的改动或加建,都属于僭建。

郑若骅夫妇持有屯门海诗别墅中央两间屋,两屋被揭发有多处僭建。(蔡正邦摄)

根据海诗别墅高空照片,其1、2号屋于花园及天台都有大量疑似僭建物,两屋的僭建面积均达到1,000至2,000平方呎。屋苑3、4号屋分别由潘乐陶、郑若骅夫妇拥有,两屋分别各有至少4处僭建。5、6号屋分别有将露台围封及于天台加建顶部,都属涉违反建筑物条例。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右)及丈夫潘乐陶(左)均于屯门海诗别墅持有一独立屋。(蔡正邦摄/余俊亮摄)

根据《建筑物条例》,就已完成的僭建工程,屋宇署会向业主发出 「警告通知」 或 「命令」 ,规定业主在指定期间内拆卸违例建筑物。若业主不遵从「命令」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一年及罚款20万元。

该署曾指出自2011年4月,加强对天台/平台/天井僭建物的执法,并将该等僭建物纳入“须予以取缔”类别,但由于数量庞大,该署按序执法。 在执法时,会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命令,并将命令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等业权人拆除僭建物后才撤销。

海诗别墅6座洋房均未有被钉契的纪录。

 

从航拍可见,郑若骅夫妇两大宅(中央下方)一带的独立屋,天文及露台都似曾作过改动。(资料图片 / 蔡正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