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有片】遇性侵报警是勇气? 陶杰何式凝各持己见

撰文: 陈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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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时代杂志》年度风云人物并非耳熟能详的公众人物,而是由象征反对性侵犯的#Metoo运动获得。《时代杂志》形容,一众公开揭露自己过去遭侵犯经历的人是“打破沉默者”。香港亦有不少人公开自己被侵犯的经历,却引起了争论,有网民质疑事主受到侵犯,应该报警;亦有人认为报警或造成二次伤害。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又有甚么想法?

乘港铁时,周小姐在较空旷的车厢内被陌生人撞,但担心小事化大,阻碍车厢其他乘客便没有报警。(谭威权摄)
朱同学曾经在旺角被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触摸臀部。(谭威权摄)
欧小姐陪伴艺人到内地登台,现场有客户冲上台“胸袭”艺人,她认为受害者必须出声阻止。(谭威权摄)
受性侵的绝非只有女性,李先生年少时,就在工作场景被外籍人士拍打臀部。(谭威权摄)

香港不少人亦有类似经历,当中有人因年少无知,没有抵抗,亦有人害怕公开事件,阻碍他人。受害人在不同情况下,或不能作出即时反应,但经历却影响自身。2018年,超过300名荷里活既女性演艺工作者成立“Time's Up”组织,有网民认为是#Metoo运动既延续。

陶杰表示李敖的文笔十分出色,但个性较偏激。(资料图片/黎家浩摄)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教授何式凝认为,面对过去已经是勇气的表达。(谭威权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