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伤人案】$2800买坏iPhone求换货被殴 深圳男:唔敢嚟消费

撰文: 梁铭康 彭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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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先达广场发生iPhone伤人事件,一名魏姓深圳男游客今(29日)早到上址一间手机铺,要求为较早前在店内购买的手机退款时,怀疑遭到店员拒绝换货或退钱,双方发生口角,两名店员先后用手脚及手机袭击事主,其中一人施袭后逃走。事主右眼角、眼肚明显受伤,手脚亦有受伤。警方暂将案件列作“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由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3队跟进。遇袭的深圳男抱怨说:“好差啰香港,内地都唔会咁”,并直言:“以后唔敢落嚟消费”。

【先达伤人案】$2800买到新iPhone6s? 店员:冇新机只得二手货

涉事店舖职员不愿就事件多作评论。(余睿菁摄)

眼角有明显瘀伤的39岁魏姓事主透露,约三个多月前,他在先达广场地下10号一店铺购入一部2800元的iPhone 6s予女儿使用,更声明要求要“真机”,他指当时店员声称手机为“全新”的。岂料,使用几周后,电池、萤幕等均出现问题,于是今天来港到先达广场要店铺求更换或退款。

两店员用手机当武器施袭

事主到手机店要求更换货品,惟对方拒绝,表示只愿进行维修。魏向店员表示“维修都无用嘅,𠮶啲(系)假机,你换返部畀我或者退返钱畀我啦,退少啲都得啦”对方依然拒绝,及后其中一店员更恶言相向,用“X你老母”等粗口辱骂事主,事主即回应指“你唔好X我老母㖞”。他形容,两名店员“冲出嚟打我”,除拳打脚踢,亦有用手机当武器施袭,事后其中一店员施袭后逃离现场。

下午,记者再到先达广场涉事店舖,一女职员指下午才上班,不知发生什么事。若顾客发现手机有问题,换机或退钱是按情况而定,惟职员未能讲出按什么情况。附近店舖亦指不知悉今早发生的殴人事件。涉事店舖所出售的

担心大陆多假货 来港购物

事主表示,他曾经来港在先达广场购入一部iPhone 6,当时并无问题,但今次因为该店无货,所以唯有在第二间手机店买电话。魏指他是担心大陆多假货,所以特意来港购买,但经过今次被殴事件以后不敢再来港购物,事主称“以后都唔敢落嚟消费”、“好差啰香港,内地都唔会咁”。

涉案疑人为一名年约30岁本地男子,身高约一点七米,瘦身材,蓄黑色短发,案发时身穿黑色外套,蓝色牛仔裤。经初步调查,案件列作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AOABH),交由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跟进,暂无人被捕。根据本港法例《侵害人身罪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袭击致身体伤害罪的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入狱三年。

以后都唔敢落嚟消费
深圳男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