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联合渔护爱协搜索非法捕兽器 检走沙头角捉野猪铁笼
撰文: 潘安奇
出版:更新:
警方、渔护署及爱协展开保护动物联合行动,在沙头角区内搜索非法捕兽器,并检走一个怀疑用作捕捉野猪的铁笼。
警方表示,鉴于近日于沙头角发生多宗涉及使用捕兽器引致动物受伤的案件,沙头角分区人员今日(28日)早上联同渔农自然护理署及爱护动物协会展开联合行动,在南涌及禾坑一带村落进行搜索,寻找非法放置的捕兽器,以及向市民作出宣传及教育。行动中,警方检获一个怀疑用作捕捉野猪的铁笼。
最高定罪可监禁三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任何人非法管有或使用狩猎器具,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不合理地而引致动物受伤及不必要的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三年。
捕兽器不单对动物造成伤害,亦可能对郊游人士构成危险。警方呼吁市民切勿非法管有及使用捕兽器,如发现任何人放置捕兽器,请致电渔护署热线2150 6921或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