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基金推试验计划 支援机能缺损长者及共享房屋贫困户
关爱基金今(28日)推出两项为期3年的试验计划,分别为支援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长者试验计划及“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受惠人搬迁津贴试验计划。
合资格的低收入长者可按身体机能缺损程度,获提供家居照顾及支援服务,预计4000人受惠;另入住社会房屋的低收入住户,则可获资助分担搬迁所需开支,料可惠及约1000个住户。
两项试验计划均由社会福利署负责推行,由本月开展至2020年底。其中支援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长者试验计划,旨在为经评估为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低收入长者提供家居照顾及支援服务。
计划共设五个层递式的共同付款级别,合资格长者须就服务面值作共同付款,社署会根据长者每月住户入息而决定其所须支付的金额。长者付款比率由最低的0%(适用于家居服务)至最高的45%(适用于膳食服务)。
正在轮候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属普通个案的长者会获邀参与试验计划。合资格的长者预计最早可于2018年1月内开始接受服务。有意参加试验计划的长者可向各相关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家务助理队查询。
基金会支付共同付款后服务面值的所有余额,负担能力较低的长者可获较多的基金资助。此外,长者可按其个别需要,选择以每餐或每服务小时接受服务。
受惠长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60岁或以上
居于社区
经指定的评估工具评估为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
正在轮候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普通个案)
每月家庭住户入息不高于全港相关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特定比例(单人家庭不超过175%;二人或以上家庭不超过150%)
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受惠人搬迁津贴试验计划,则旨在资助受惠于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推行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共享计划”)的低收入住户支付搬迁所需的开支。在试验计划下,社署会按每个符合资格住户的人数,向其发放一次过搬迁津贴金额。津贴金额为一人住户3,076元、二至三人住户7,028元及四人或以上住户9,263元。试验计划预计可惠及约1 000个住户。
受惠住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为“共享计划”受惠住户
个人/家庭每月入息不超过香港房屋委员会租住公屋申请的入息限额
申请人可于试验计划推行期间,透过“共享计划”的营运机构索取申请表,并于租住“共享计划”单位签订的租约/协议内的“起租日”后三个月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文件,邮寄或交回社署关爱基金组提出申请。社署会于完成审批申请后发信通知申请人有关的申请结果,并将有关津贴直接存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的指定银行帐户。
市民可浏览基金网页或社署网页了解详情,亦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社署关爱基金组(电话︰3422 309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