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DAN6愈夜愈灯火通明 地政总署将入屋调查

撰文: 蔡静心 鲁嘉裕 邓栢良 洪琦琦
出版:更新:

日前发生石棺藏尸案的荃湾工厦DAN6,有人将其当成住宅出租、入住,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香港01》记者由凶案被揭后,一连三晚,每晚8至11时,在事发工厦观察,发现入夜后,逾两成,即约40个单位灯火通明,而且愈夜愈灯光火著。借着灯光,可见部分单位,有用户在屋内晾晒衣物,亦有单位摆放碌架床,有疑似居住迹象。
地政总署回复《香港01》记者查询时表示,DAN6的地契订明只许作一般工业或及货仓用途,用作住宅用途乃违反地契。地政处稍后会派员入内视察,若发现有违契用途,地政处会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要求纠正违契事项,甚至“钉契”,如违契持续,不排除重收单位。

租客於单位内晾晒衣物和摆放沙发,摆设和住家甚为相似。(黄伟民摄)

邻居:案发单位常有青年人出入

“差人一打开门臭味就更加浓烈。”一名九楼女住客不愿透露姓名,但坦承一家四口居于DAN6,更与藏尸单位同层。事发单位现时仍有警员守卫,一家人不时闻到异味:“阿妈在凶案揭发前数天,倒垃圾时,已经觉得那个单位附近有阵味。”她又指,事发单位过去常有不少年轻人出入,“平日在单位内会大声喧哗,音响很嘈。”虽然该层发生凶案,但她坦言并不害怕:“始终不是我害他。”

记者在凶案揭发当晚九时许,亦见到有男士与怀孕的妻子出入DAN6,他否认居于上址,表示仅为太太公司的所在地,但承认听闻过有人将上址单位当成住宅入住。

今年至今最少9宗凶杀案 月均3宗比去年多

曾姓疑凶匿藏台湾北部宾馆 或遭遣返

亦有单位内有碌架床、挂墙扇及晾衫架,骤眼看来甚有分租单位的风味。有律师认为,若非法改建作住宅用途,即违反地契条款,严重者可被当局收回单位,不过租客和发展商均毋须负上刑责。

单位内有碌架床、挂墙扇,甚有分租单位风味。(黄伟民摄)

发展商:业主须厘清物业用途限制

发展商香港兴业以电邮回复指,DAN6是一座工业楼宇,用作工业用途。发展商于2013年推售项目时派发的销售资料、临时买卖合约及相关附函均已清楚说明DAN6为工业楼宇,建议每名一手买家于签立临时买卖合约前,应就该物业的用途限制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并已获得所有买家确认。因此,个别业主或用户须厘清该物业的用途及相关限制。

非法山坟遍布三分一郊野公园 团体指数字远远未能反映实况

地署跟进林嘉芬 梁筹庭:相信已进入纪律聆讯

地政总署:不排除重收单位

地政总署回复《香港01》记者查询时表示,DAN6的地契订明只许作一般工业或及货仓用途。一般而言,把上址的工厦单位用作住宅用途乃违反地契,惟确立是否用作住宅,必须建基于实际使用情况及相关证据。荃湾葵青地政处于2014年大厦落成后,曾去信地段业主,建议业主在订立任何购买或租契协议前,应详阅地契条款,并指出如有违反地契用途的情况,地政处会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地政署续称,基于媒体近日报道的个案,表示有关单位可能被用作住宅,地政处会跟进调查。但由于警方正调查,地政处于稍后才能派员入内视察。处方亦会留意该工厦是否有其他单位被用作住宅,倘若发现有违契用途,地政处会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向有关业主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违契事项,否则会将会“钉契”,如违契情况持续,考虑到住宅用途于工厦环境一般会构成较大的风险,不排除会按适用程序重收单位。

屋宇署发言人回应称,一般而言,工业楼宇内的单位并不适合居住,因为工业楼宇并非设计作住用用途,因此在多方面的要求,例如天然照明与通风,住用建筑物周围的空地,以至逃生途径及其他消防设施等,都与住用楼宇有别。 而就工业楼宇疑有单位被用作居住用途的举报,由于涉及建筑物的内部范围,署方需先掌握较确实资料,才可决定需否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