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说明.博评】碗仔翅无翅系呃人?唔通凤爪真系凤凰肉咩

撰文: 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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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说话都有言过其实的时候,比如说一个女子貌若天仙,只表示她长得很美丽,并不是说她真的和天仙一样;说一个人龙精虎猛,只是说他精力充沛,但不一定及得龙和虎。说一个人豪气干云,难道他就真的能够直上云霄?这种言过其实,发生在商品的命名上,可以给人想像和美感,可是就绝对浮夸不踏实,对于商品说明来说,甚至有误导之嫌,但若完全摒绝,这个世界又太淡乎寡味,缺乏艺术的魅力。

试想想,平时在茶楼品茗,常吃的点心是凤爪,想起凤凰的爪子,吃起来也飘飘欲仙,贵气不凡。当然,我们都明白,凤凰只是传说中的动物,现实中根本没有,我们口中所吃的,其实是鸡脚,但是作为点心的名称,叫作鸡脚就俗就野,怎也比不上凤爪别致,难道都抵触了商品说明条例?

再如碗仔翅,我们绝对知道那多是粉丝而不是鱼翅,但就是不肯踏踏实实把它唤作碗仔粉丝,偏偏要和翅沾上边,好显得贵气一点。这是很平民化的饮食,都是廉价的东西,但百姓豪不起,也在想像中贵气一点豪气一点,又有何不好?一声碗仔翅,大家都觉得这个名称好极了,怎么也没联想到欺诈这回事。

须知道,让人感到愉悦和美丽的事物总难免有点超越现实,这就是艺术!我们的生活需要美感需要艺术,商品,作为日常所需,也应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使我们的生活更美满。艺术含有伪的成分,目的却不是为欺诈,这与奸商的诈骗谋财是有区别的。我们必须好好区分,在处理商品说明方面,要灵活变通,不然,世界也会黯淡好多。

碗仔翅,大家都觉得这个名称好极了。(资料图片)

好像上文提到的凤爪、碗仔翅,都是约定俗成,大家都知道所吃的是鸡脚、粉丝,没有谁会因为凤爪、碗仔翅的的名称而感到被骗,也就没有必要一句名不副实而要求商品改名。这方面,相信大家都是同意的,不会有甚么异议。此所以这类名称都不会触犯<商品说明条例>。

不过,有时,或许是出于欺诈,或许是因为偶然缺货,本来供应烧鹅的,变成供应烧鸭;供应鲤鱼的,变成供应鲩鱼。如是,供货的人没有说明,顾客吃落肚自然不是滋味,有受骗的感觉。这可说是罔顾顾客的利益,根据商品说明条例,都应该判罚。特别是有些成分乱不得,杏仁糊若是变成花生糊,一旦有人对花生敏感,却懵然不知,照吃如仪,就会伤害身体,弄出事故。还有就是宗教上的禁忌,设若回教徒不知所吃的罐头是猪肉,待知道后怎不大发雷霆?所以说,食物名称绝不可乱安,必须名实相副。其实最重要的,就是顾客要知道所吃的是甚么,不会因名称而有所误解。

法治社会讲究法律条文,事事句斟字酌,才对大众有保障。不过,笔者想到,这其实也是一种束缚。设想碗仔翅之名尚未约定俗成之初,或许就真有人认为那是鱼翅,而不知是粉丝,这种名目还能容于商品说明条例吗?然而,弃碗仔翅之名不用,而叫作碗仔粉丝,又牺牲了一个好名称。这也是一种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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