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警司涉警棍打途人案 事隔1118日今午裁决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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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经纬在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涉嫌以警棍袭击途人,过程更被多间传媒拍下。朱在数月后退休,且一直未被起诉,事件在社会引起广泛争议,至今年中朱被控以袭击罪名,事隔经逾三年,今(18日)午将于东区法院作裁决。此罪一旦罪成,在裁判法院最高刑罚可被判处2年监禁。

朱经纬涉警棍打途人案今午裁决。(资料图片)

被告朱经纬(57岁)早前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他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弥敦道666号上海商业银行外袭击郑仲恒。

事主称路过被打

事主郑仲恒作供时称,他当天只是一名路过旺角的途人,因好奇留意在该处聚集的人群,他在人群散开时被推到墙边,更突然被警棍打了一下。他称初时都未有留意,惟事后觉“晕晕地”。

朱坚称合法使用武力

根据一份朱经纬与警方录取的口供,朱提到自己服务警队35 年,在快要退休之际被起诉,令他感到心力交瘁及十分痛心。他强调,案发时需要驱散閙事的群众,并且真诚相信当日行使的武力是合理及合法。

指事任曾作挑衅动作

朱自辩时更深入解释,案发时群众高举双手、“表面passive(被动),其实好active(主动)”,又形容群众为暴民,故需要用上警棍驱赶他们,又在庭上滔滔不绝地讲述警棍的使用,直言因事主郑仲恒对警员先作挑衅的动作,故决定向郑施以武力,并挥动警棍驱赶令仔配合警方清场行运,他强调他使用的力度点到即止,只打落郑的背部,而绝非致命的颈部。

案件编号﹕ESCC19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