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雇主哀歌:外佣瞒染梅毒肺痨 抵港验身揭发怀孕 中介反卸责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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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上班族工作繁忙,需聘请外佣照顾家中长幼,惟佣工质素参差,令雇主“苦不堪言”,甚至成为无尽梦魇!
消费者委员会昨日(14日)指,今年首11个月共接获182宗外佣中介投诉个案,有外佣受聘后无故“失踪”,惟当雇主再次物色人选时,中介推荐人选中竟然再发现有关外佣履历;亦有外佣中介公司声称,已为外佣进行验身项目,但外佣到埗后却已怀有身孕,不能如常工作。
此外,有雇主团体亦透露,海外代理公司提供资料可谓真伪难辨,大部分雇主会“自掏腰包”,要求佣工再进行验身,当中赫然竟发现有“隐瞒病症”个案,包括已患上梅毒、肺痨等病症。

消委会发现,综合33间外佣中介公司的资料,有29间表明只靠海外合作伙伴查核外佣资历及工作经验。(资料图片 / 吴炜豪摄)

得悉照顾女儿外佣患梅毒 女雇主大哭

消委会表示,接获投诉范畴主要涉及外佣未能如期上班,甚至没有到职,及佣工资历和经验与事实不符。有中介公司称,服务费用已包含佣工验身项目,但佣工到埗时后,常出现呕吐等不适,雇主及后始知佣工已怀孕,不能继续工作;而验身报告亦未提及怀孕一事。

中介公司却回应指,雇主需辞退该佣工,惟称她怀孕与公司无关,拒绝退款。

外佣雇主义工队召集人陈锦花,亦向记者大吐苦水,指本地外佣中介公司提供的佣工验身报告,均为海外代理负责提供,真伪难辨。“本港近9成雇主都怕佣工有隐瞒病情,到埗后会自行出钱让佣工做身体检查。”她透露,曾有雇主聘请佣工照顾幼女,岂料佣工被验出染上梅毒,“雇主知道后大喊。”

外佣患病属个人私隐 雇主难掌握病情

陈锦花续指,每年约有5、6宗佣工被再验出患肺痨。有雇主发现佣工身体不适,经常咳嗽,遂令佣工到公立医院看病,“医生有强制要求她每日到医院食药,但工人没有跟从,医院基于病人私隐问题,不会通知雇主,而工人又不肯戴口罩。”其后雇主心存疑虑,陪佣工看病才得知其患上肺痨,工人更声称不知患病,惟雇主不能辞退佣工,只能出钱给对方医好病。

可惜,该佣工工作8个月后,竟做出偷窃行为“搏炒”,而雇主自此不敢再聘请外佣。

消委会指,除服务费外,雇主亦要留意验身费等的额外收费,金额介乎600元至850元不等。(资料图片 / 吴炜豪摄)

叹佣工变公主 隔空拣蟀乏保障

此外,消委会亦指有雇主于外佣中介公司寻找具本地经验、可照顾患病长者的佣工,惟合适佣工称需先返回印尼处理事务,及后便“人间蒸发”。雇主向中介反映,及再花费1万元中介费另觅佣工,岂料该中介提供新的佣工资料中,那名“失踪”外佣履历再度出现。另有雇主投诉中介声称佣工可操流利英语,最后却“货不对办”。

由于合约期内,若由雇主提出解约,需向对方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令雇主常饱受困扰。陈锦花坦言,现时“工人变公主”,雇主只能透过履历、视像等挑选佣工,“好多时候视像会面,当地中介都会教好佣工如何回答问题,如会答懂得做家务,有照顾长者及幼儿经验。”

批政府支援不足

根据劳工处今年初颁布的《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要求职业介绍所应尽责任核实雇佣双方提供的资料,与其得知的相符﹔如怀疑一方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应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过,陈锦花认为,政府支援不足,雇主唯有靠写信给入境处,告知其佣工的工作情况,冀望借此改善外佣质素。

(资料图片)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认为,需提高雇主对《守则》要求的认识,当如上服务问题时,应保留合约、单据等证据,给劳工署搜证。而签订合约、服务协议前,雇主应仔细看清条款细项,包括外佣中介未能提供雇主所选的外佣时,会否退款、保证期内更换佣工的费用及限制,“若中要求介不肯说清楚,雇主需考虑是否仍找该中介。”她续指,劳工署和入境处可相互协调,“对于有佣工辞工又返工,会有入境数据,双方可就不恰当情况作出遏止、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