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黄之锋承诺不向律政司追讼费 想事件尽快了结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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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三年前冲击公民广场的刑期覆核案,已定于明年1月16日在终院开审。律政司早前在裁判法院申请三子刑期覆核被驳回,兼须付讼费,惟案件到上诉庭又获改判三子囚刑,律政司要求撤销裁判法院讼费命令,黄之锋等承诺以不执行讼费的方法,尽快了结事件。而罗及周早前已作同样承诺。
黄之锋今日没有到庭。对于律政司延期上诉申请,法官表示,案件正于终院排期,若律政司继续申请,终院有可能批准上诉方的申请,届时律政司的申请便会变得无意义。
罗冠聪及周永康已承认不执行讼费令
黄之锋的律师透露,同案罗冠聪及周永康已承诺不执行裁判法院的讼费命令,因律师最近才接手黄之锋案件,亦获黄的指示表明不追讨讼费,更承诺会将有关承诺书给律政司存档。
法官逐下令辩方须以书面形式予律政司,确认不执行裁判官的讼费命令,而律政司须于7日内回复撤回有关申请,若法庭在明年1月22日未收到律政司相关申请,则另作相关处理。
三子被上诉庭改判入狱
三人被控于2014年9月26日在政府总部外,发起重夺“公民广场”,揭起雨伞运动序幕。2016年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黄、罗二人分别判8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则被判入狱三个月,但缓刑一年。
律政司在裁判法院申请刑期覆核,但裁判官维持原判,下令律政司一方支持三人讼费,惟其后上诉,上诉庭改判三人入狱6至8个月。当时律政司曾向上诉庭申请撤销三人在裁判法院的讼费判令,但上诉庭以非其权限,不可以受理,着律政司循另一方法申请上诉。
案件编号:HCCP 26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