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假履历获聘CEO月薪8.8万 罪成候判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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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拥硕士学历及曾出任销售及市场推广总监的中年妇人,利用虚假履历及推荐信见工,并获聘为教育公司行政总裁,月薪8.8万元。惟上任后表现逊色,教育公司怀疑她虚报工作经验故作出调查,揭发她履历造假,及后因妇人怀孕放产假及工伤假,雇主于半年后才解雇他。妇人周二(3月29日)被判罪成,押后至4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
被告李琳(43岁)被控于2010至12年间,欺骗石竹国际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在履历上讹称任职Easy Carry Limited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总监10年,并出示一封由该公司发出的推荐信,指其工作表现良好,成功骗取石竹国际约10个月共87万元薪金。李早前否认一项欺骗手段取得金钱罪,审讯后裁定罪成。
石竹国际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国内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服务及教育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先后成立了东莞市桥头石竹山水幼儿园、东莞市南城石竹幼儿园、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等。
辩方:被告须照顾三子女
辩方资深大律师求情称,被告育有两子一女,长子患有专注力失调过度活跃症、幼子患有心漏症、其父患有末期神经癌症,被告需要照顾家庭。被告亦在2011年尾诊断患上产后抑郁,现时仍需覆诊。
辩方指,被告并非为逃避“炒鱿”而怀孕,所放的产假亦为无薪假,复工后一天即收到医院来电,指她患上产后抑郁,并再向公司请假。上司期后聘请私家侦探到医院偷拍,看她是否受伤,并调查她于开封大学香港办公室工作的履历。私家侦探调查后指履历上所示的办公室地址是错的,故指她造假。惟警方调查后,确认办公室地址正确无误,而被告曾担任会长。
案件编号:DCCC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