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状溺毙】大律师潘英贤红石门遇溺 飞行服务队出动送院后不治

撰文: 余睿菁 王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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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院时已奄奄一息。

下午2时许,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报案,指他们一行16人到红石门时,其中一名53岁男子在红石门对开海面遇溺,同行人士见状即时将他救起,惟他陷入昏迷。救护车一度在马料水及乌蛟腾候命,而男子最终由飞行服务队派出的直升机送往东区医院急救,惜最终不治。死者姓潘英贤,为大律师。据知,今早一行16人到西贡黄石码头坐船到黄竹角咀,再沿岸边行到红石门附近落船行山,见到对面岸有一个小岛风景怡人,遂打算游泳到小岛。潘男游泳期间,疑体力不支,故打算折返,折返时遇溺,虽曾一度求救,惟最终沉下海底。警方初步调查后,相信事件无可疑。

死者为大律师潘英贤。(互联网)

遇溺身亡的大律师潘英贤(53岁),洋名Albert,根据资料,他于1990年在港获认许为大律师。他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简称LLB)及获得法学专业证书(简称PCLL)。他并在2013年任淫亵物品审裁处的审裁委员及香港戒毒会荣誉秘书。

潘英贤曾处理多宗刑事案件,包括2009年新鸿基地产前主席郭炳湘妻子及母亲被两名匪徒勒索四亿元案件,他曾代表首被告陈威行。2007年,天水围八童党欺凌淫辱14岁女童案件,八童被裁定殴打及勒索等六罪成立,犯案时年仅13岁、在童党中年纪最轻的女被告,其代表大律师为潘英贤。

亲友到医院认尸。(王译扬摄)
警方将死者个人物品带走。(王译扬摄)
仵工将潘英贤遗体移送殓房。(王译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