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误杀案】法官指引(三)两医生被告是否明知而忽视血制品安全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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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医学美容误杀案续审,高院法官张慧玲今继续引导陪审团,提到两名受过医学训练的被告,是否明知而无确保涉案血制品安全,而这情况是否严重及明显致令死者有死亡风险;另案中的实验室助理,虽然无接受医学训练,但他拥有生物化验硕士学位、以及处理杆细胞、脐带血化验经验,他是否知悉,产品一旦受细菌污染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三名被告(由左至右):DR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及女医生麦允龄。(资料图片)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团负责人周向荣、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APSC)技术员陈冠忠、受聘于DR集团的女医生麦允龄,全部否认误杀女死者陈苑琳。

法官张慧玲今引导陪审团时,主要集中讲被告们是否知道他们所违反的谨慎责任,是重大而明显的,并会引致死者死亡的风险。

专家:医生应知细菌感染可致败血症

法官指,周及麦均是受过执业医生训练的人,根据港大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袁国勇指,所有医学院学生都知道由细菌感染引致败血症,而周更在庭上宣读入读医学院,所背的《希波克拉底宣言》:“我不会因满足自己的虚荣,危害顾客福祉,我亦会爱惜每一个生命,因为它们是母亲子宫里最珍贵的礼物。”

无想过会发生是否足以解释

法官着陪审团细心考虑,周在案发时是否明知CIK产品在12日培养过程时,将产品保存37度气温下,会令细菌数以倍数滋生、繁殖,而又无合适标准操作程序、病毒细菌测试等,让血制品直接注射入死者的静脉中,而违反谨慎责任,为死者带来严重及明显风险。另外麦允龄在自辩中承认有知道产品有细菌污染的可能性,但案发时她从无想过此事会发生,又是否足以解释。

被告行为是否为死者带来死亡风险

法官续指,次被告陈冠忠虽未受医学训练,但他拥有一个生物化学及生物医学硕士学位,过去有从事杆细胞、脐带血化验经验,又熟识GMP(良好规管标准)和AABB(美国血库协会)标准。但在配制过程中,次被告将产品取出取入进行多个程序,又放置人体体温的室温、湿度达100%,又无进行任何验菌,可是事发后调查发现,次被告曾放青徽素及链徽素的抗生素,加大份量放入配制产品中。法官指,陈冠忠在违反谨慎责任下,是否有想过会为死者带来死亡的风险,陪审团亦要细心考虑。

死者接受疗程后身体程况急转直下

另外法官又指,陪审须考虑,三名被告是否主要导致死者陈苑琳死亡的原因,法官指陈苑琳在2012年10月3日仍是一名健康的人,但同日注射后情况急转直下,更延至10月10日死亡。她的医学及死因报告均指,陈苑琳入院后血液的感菌量高,只须34小时便验出大量体内细菌,医生形容是灾难性,连袁国勇教授也指,陈苑琳血液中含菌量等同末期爱滋病人。法官明天继续引导陈辞。

案件编号: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