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提倡最低工资加至44元
撰文: 何宝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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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由去年起调升至每小时32.5元,有团体访问政府及大学外判清洁及保安,发现约9成半人时薪低于35元,约6成受访者月薪仅8000元,一旦要供养其他家庭成员,随时成为在职贫穷户,故提倡最低工资水平应提升至不低于44元。
民间争取最低工资联盟于去年9月至11月,访问71名政府及大学外判保安及清洁工,约6成受访者每日工作8至9小时,月薪仅8000元。94%人认为不足以应付生活开支;8成人更表示没有任何储蓄。
小青(化名)担任食环署外判清洁工十多年,她表示,现时时薪32.5,每日工作连加班工作10小时,不惜牺牲与儿子相处时间,以赚取月薪10000元。由于丈夫属长期病患者,自两、三年前起,供养一家三口重担落在她身上。她自己每天只吃一餐,不敢煲汤,否则会超出每天买菜100元预算,“连买一排鸡蛋也40多元,不加班的话,仅有8千多元,如何生活?”
清洁工人职工会组织干事陈子杰表示,2012年最低工资实施后,最低工资仅由28增至32.5元,升幅百分之16;惟同期租金却上升3成,近7成受访者表示生活水平较2012年差。他建议,参考英国实施以基本食物及住屋开支计算的生活工资,并提倡时薪不低于44元才能维持合理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