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尸命案】证人指死者曾收被告190万“掟煲费” 但不想分手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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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董事涉杀四川情妇案今(22日)续审,控方传召死者秦嘉仪的四川好友作供,她称案发前一周曾到秦于淘大花园寓所暂住,当时得知被告想与秦分手,更出190万元的“掟煲费”,但秦收了钱却不想分手,二人处于谈判局面。好友又称秦人间蒸发后,她曾致电被告追问秦的去向,否则会报警求助,被告却安抚她:“唔好担心,可能出咗去玩啫。”

女事主X今在高院继续作供。(资料图片)

被告陈文深,43岁,案发时任职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他被控于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谋杀33岁女子秦嘉仪。

好友称曾听秦称被告愿给她钱

证人唐文莲供称,她认识秦逾10年,二人是同乡,她称2011年9月30日因与女儿吵架,曾到秦家暂住3、4天。她指秦当时无业,但她从秦口人得知,秦在夜总会工作时认识被告,当时秦月入可达几万元,被告曾对秦说:“你去返工赚几多钱,我畀返几多钱你系屋企照顾我。”

秦曾收190万“掟煲费”

暂住期间,唐看过被告陈文深上门探访秦,秦会叫她出街“回避一下”,因为当时被告想分手,秦准备与被告谈判。唐称,以她所知,被告提出分两次给秦190万元“掟煲费”,但秦收了款后却不想分手。

唐离开单位后一个多小时,秦致电她叫她回去,并说她和被告没有吵架,秦又说:“今日好好,好似变咗一个人。”唐暂住数天后,于同年10月4日返回四川,秦当时并对她说,有空会去探望她及帮忙照顾唐的女儿。

被告指秦可以去玩

唐称她与秦在10月5日通过最后一次电话后,秦便完全失联,唐唯有托朋友留电话给被告,追问被告秦去了哪里,被告却吩咐她不用担心,被告又说:“可能出咗去玩啫。”

唐又称,她曾看过被告用锁匙开门入秦的家屋,于是叫被告到淘大花园的寓所找找秦,被告却推说没有锁匙,其后又说遗失了铛匙。唐曾说再找不到秦,便要报警,被告说:“唔好担心,应该冇咩事嘅。”

证人作供情绪激动

唐谈到与被告通话时情绪激动,曾掩面哭泣,并突然说:“我觉得佢(被告)想拖住我,唔畀我去报案。”法官即提醒陪审团这只是证人的个人意见。唐又主动补充,当她拜托被告查看秦的银行供楼记录时,被告声称供楼事宜是秦一手包办的,他没有那个银行户口。

案件编号:HCCC2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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