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共产党好伟大”论 林新强:因我敢言 促尽早立法23条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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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好伟大”。律师会前会长林新强2014年高调为《一国两制白皮书》护航,触发律师会会员对他发起不信任动议,在动议获通过之下,林新强最终辞职。时隔三年,林新强接受《香港01》专访时表示,当年只是“在其位,谋其政”,形容自己敢言,又批评传媒断章取义。谈及《基本法》23条,林新强强调愈早立法愈好,但条文将会比2003年立法时更严谨。现备战参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林新强不知道有否获中联办祝福,但已向中联办表达意愿。

律师会前会长林新强曾于2014年表示“共产党好伟大”,高调为《一国两制白皮书》护航,终被会员投以不信任票。(陈嘉元摄)

2014年6月,国务院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一国两制白皮书》),首度提及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一度引起社会哗然。《一国两制白皮书》阐述“港人治港”时,指出法官在内的治港者需要爱国,更在法律界引起激烈回响。

时任香港律师会会长的林新强当年高调为《一国两制白皮书》护航,除了认为香港的司法独立不会受影响,他更称“我觉得共产党好伟大,因为它将我们的国家带领到一个新纪元,我好欣赏他们。”,触发律师会委员对他发起不信任动议,最终动议获得大比数支持通过,林新强及后辞去会长一职。

忆述当年风波,林新强认为自己只是“在其位,谋其政”:“当你在一个地方看到有些事情发生时,你要敢言,明白事理。”他表示言论仅反映事实,又批评传媒断章取义,指当时有解释共产党伟大的原因。

林新强已表态参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对于以香港律师会前会长身份加入国家立法机关,会否带来政治敏感的问题,他解释目前内地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内地可借鉴香港普通法优越的地方,让国家完善司法制度,而直接参与的方式,就是以政协或人大身分参与国家事务。他亦认为,担任人大会有助香港市民:“如果有了人大身分,我觉得比任何律师会会长身份更加有用。”

对于近日盛传获中联办“祝福”名单上出现自己的名字,林新强指不知道有否被“祝福”。他解释公开表明参选前,并无向中联办表达有意参选,但其后在通讯群组,向中联办官员透露意愿,群组中包括部长级和处长部官员,但未获回应。至于有否得到泛民选委支持,林新强表示碰到就会争取,但笑言吃白果:“他们不出声,好似中联办官员般不出声,笑一笑便走开了。”

在专访中,林新强就《基本法》23条立法等争议法律议题发表意见。林新强强调,愈早为23条立法愈好,不过基于社会变得激进,条文将会较2003年推动时更严谨:“董先生年代成功立法的话,条文会宽松点。现在立法的话,我相信中央未必接纳当时的条文,因为当时没有现在的情况出现,现在的社会比当时激进,尤其是港独,这踩到国家底线。”

至于《国歌法》在本地立法时应否设追溯期,林新强指出,虽然香港现行普通法一般不设追溯期,但普通法会随社会发展而改变:“我们有我们的发展,香港普通法内有(人大)释法,释法最高的权力机构是人大常委,我们的普通法正在改变,在走“偏偏地”的一条路。”他形容追溯期乃小事一椿,不用“讲死”有或无。

至于政府日前改口风,未有再提及以《基本法》第20条,作为高铁西九站一地两检的法律理据,林新强则以外地例子为例,有信心一地两检无问题:“加拿大和美国,英国和法国都可以做得到,为何我们同属一个国家可以有这么多问题?”虽然暂时欠缺明确的法律基础,但林新强认为别被法律绑死:“其实法律是帮助大家,绑死自己不行,不行的话自己就创造一条法律便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