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回港】李波非正式离境 入境处暂不拘捕 律师指无例可告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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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在内地协助调查近3个月后,已从内地回港。(凤凰卫视截图)

早前“以自己方式”返内地的李波,今午循正常的途径,经落马洲管制站返港。警方发稿指,入境处今日(24/3)收到深圳出入境机关移交通知后,入境处即派员接李波回港,而未有将其拘捕。有律师指出,港人享有自由出入境的权利,本港无法例可告所谓非法离境,而一直自称“自由”、“自愿”的李波,不解为何要由内地机关移交。

李波失踪后,警方在其家中搜到其回乡证,及后李波接受内地传媒访问时称,自己是以“偷渡”方式返内地。今午,入境处人员为李波完成入境手续后,随即与他录取口供,惟李波未有提供离境的全面资料,入境处未有作出拘捕。入境处指,现阶段需进一步调查,有无足够证据显示,李波干犯香港出入境的相关条例。

有资深入境处人员透露,就算李波无回乡证,只要内地部门证实李波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批出通勤证,李波就可以经由内地管制站返港。而入境处的一般做法,若查明事件涉及刑事成分,会再向当事人录取口供,不会立即作拘控。

律师︰不解为何要由内地机关移交

律师文浩正指,香港居民不经一般海关通道,或带备出入境证明文件离境,本港无条例针对所谓非法离境,故表面上来看,李波未必犯法,须待入境处详查。惟进入内地或其他国家的边境,须有当地有效入境证件,否则属非法入境,要视乎当地会否向李波执法。文浩正又关注,香港居民享有自由出入境的权利,而李波又一直强调自己自由,是自愿返内地协助调查,不解为何返港时要由内地机关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