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尽览李飞讲话三大重点
撰文: 潘希桥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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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今早主讲《基本法》研讨会,炮轰港独违法,批评基本法23条未立法下不良影响“有目共睹”,对部分青少年不知特区前世今生,误信诋毁中央对港管治权的“歪理邪说”,感到痛心。李飞讲话的三大重点,究竟想透视甚么讯息?
研讨会题目:“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 香港作为国家特别行政区的角色及使命”
三大问题及答案
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何而来?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宪法”就是香港的根和源,没有“宪法”,就没有“基本法”,亦没有特区和一国两制
第二:香港特别行政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何种地位?
香港特区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是直辖于中国
第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该做甚么?
《基本法》第23条未落实,称其不良影响已经“有目共睹”,强调香港就23条立法“责无旁贷”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者将香港长期稳定发展得更好
谈港独
香港社会有人在校园内排除一国、抗拒中央,用民族自决、香港独立、受各种歪理邪说否定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管治,否认香港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甚至采用激进和暴力的方式,将分裂主义企图应用于行动行为上看是荒谬;法律上是违法;情感上不可容忍必须毫不犹豫抵制和反对唱衰中国损害国家的发展利益,只是螳臂挡车,损人害己
谈23条
《基本法》实施20年来都未落实法律缺位带来的不良影响已经“有目共睹”立法“责无旁贷”
谈青少年
有些青少年不了解国家和民族历史,不清楚香港的前世今生,令人痛心受别有用心的人蛊惑、荼毒,轻信错误观念期望香港青少年学好历史,他日能在“新时代的蓝天里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