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阵七一游行冀用公民广场 今促行政署重开
撰文: 谭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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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今年7月1日继续发起七一游行,今日正式向行政署递交申请,要求使用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于当日进行公众集会。民阵批评,政府于前年占领运动后,以加强保安为由,拒绝公民广场的集会示威申请,有违基本法,促请行政署重开公民广场,又指责政府各部门以拖延方式阻碍市民游行集会,要求署方14日内回复申请审批结果。
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指,组织昨日向行政署发电邮,告知将于今日递交使用公民广场的申请,惟对方在未有清楚交代原因的情况下,表示“暂缓申请”,遂于今日亲身递交申请,他批评行政署“未申请,先拒绝”的做法不合理。翻查纪录,民阵于去年举办七一游行,行政署亦拒绝开放公民广场。
岑子杰表示,基本法第27条赋予香港市民拥有游行、集会和示威自由,政府理应提供协助,令游行、集会和示威在政总内顺利进行。他又指,占领运动结束后至今,政总外示威者的帐篷已很少,促请政府重开公民广场。
他称,警方去年拖延至6月24日才发出七一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食环署更于前一日才发出临时小贩牌照,质疑政府各部门以拖延方式阻碍市民游行集会。由于政府部门一般有14日内处理个案的服务承诺,民阵要求行政署于14日内回复是次申请的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