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最年轻议员苏嘉豪被控刑事罪 面临中止议员资格危机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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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最年轻的立法会议员苏嘉豪面临中止议员资格危机!苏嘉豪涉因去年5月参与游行后,到澳门特首官邸外集会,疑因没有按警方指示离开,被控以“加重违令罪”。苏嘉豪在Facebook表示,澳门立法会章程及任期委员会将于周四(16日),讨论是否中止其的议员职务,直至案件完结,并于下周一(20日)前向大会提交意见书。
苏嘉豪晚上发表声明,强调不认同加重违令罪的指控,又恳请各界对其本人和另一被告郑明轩存有信心,继续坚决履行民选议员的职责,“将一如过往28天,不负市民所托,坚决履行民选议员审议法律、监察政府、为公义发声的责任,讲真话、搏到尽,并捍卫作为直选代议士的尊严,向当局一切滥权行为说不。”

年仅26岁的苏嘉豪(中)为最年轻的澳门立法会议员。(资料图片)

年仅26岁的澳门立法会议员、新澳门学社苏嘉豪,被指在去年5月参与“暨大一亿”大游行后,到澳门特首官邸表达诉求,疑因没有按警方指示离开,被控以“加重违令罪”。

苏嘉豪晚上发声明指,当日游行结束后,包括他与数名人士自行前往特首官邸递交信件,惟无人接收,而上山期间被指“非法集会”,当时警方要求他们离开并声称“否则将触犯加重违令罪”,直至他们将信件折成纸飞机放入官邸后和平散去,他强调递信是游行结束后的自由活动,“既无标语,更无扩音设备,绝不属于集会性质。”

他表示尊重上述立法会和法院的既有程序。但必须强调,但强调一直不认同有加重违令罪的指控,重申当时是依法表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意见,恳请各界对其存有信心,强调将一如以往如捍卫作为直选代议士的尊严,“本人将一如过往28天,不负市民所托,坚决履行民选议员审议法律、监察政府、为公义发声的责任,讲真话、搏到尽,并捍卫作为直选代议士的尊严,向当局一切滥权行为说不。”

根据澳门立法会议员章程,根据《议员章程》第27条,议员若被刑事起诉三年以下徒刑的罪行,开审前,必须得到立法会许可暂停议员职务,否则刑事程序就必须暂停,直至议员任期结束,委员会将于本月16日下午开会讨论,最迟于本月20日向大会提交意见书,大会听取意见后将择日开会,以不记名方式议决是否暂停苏嘉豪的议员职务。

若苏嘉豪因该案被判处监禁三十日以上,根据立法会议员章程,他将会被“DQ”,丧失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