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梁爱诗指立会有权设追溯期:视乎事件严重性及社会影响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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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今日回应《国歌法》立法争议时,指若民众一再作出侮辱国歌法的行径,立法会有权在立法阶段加设追溯期,但认为若情况不算严重,政府不会这样做,主要视乎事件严重性及对社会的影响。
出席同一场合的前行政长官梁振英,离开时被问及为何不向立法会调查 UGL 事件的委员会提交文件及出席会议,他未有回应便离场。

梁爱诗指立法会有权就《国歌法》加入追溯权。(郑子峰摄)

无必要进行白纸咨询

日前港足和巴林友赛赛事上,再有人嘘国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出席一个论坛后重申,虽然刑法一般不设追溯力,但相信立法会有权在政府提交国歌法立法草案后,为相关条例增设追溯期。“如果有人真系大规模地立法之前做这种(侮辱国歌)行为,我相信立法会有权在提交草案的时候,有需要的话,加追溯力。”她相信,当局会视乎行为的影响有多大,“如果影响不大会等立法之后才制裁。”

有记者问到在球场嘘国歌是否属严重,她认为目前现时情况仍然属“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呼吁市民以看待《国旗法》的方式看待《国歌法》,她强调自己并非建议立法会加设追溯权,只是指出对方有权这样做。她又认为,没必要就《国歌法》进行白纸草案咨询工作。

前特首梁振英未有回应就UGL事件的提问。(郑子峰摄)

出席同一论坛的前特首梁振英,被记者追问为何不出席立法会就其收受澳大利亚企业UGL款项调查的聆讯,以及为何不提交文件,他只是笑著离开,未有回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