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谭惠珠认为法例写法不困难 难度在于执法

撰文: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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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立法在即,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今早(1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直指,国歌法已有相关法例作立法参考,而且不像政改方案般受争议,故毋须公众咨询。
对于市民担心法例生效后,奏国歌时不站立就等同犯法,谭惠珠举出数个例子解释,例如电视新闻节目前播国歌就毋需站立,因该场合非公开场合。若市民在正式场合听见国歌,但光坐著、不引起骚动,虽然犯法,但警方不一定会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六通过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府计划明年向立法会提交本地立法建议。(梁鹏威摄/资料图片)

社会有意见提出国歌法需有白纸草案咨询,但谭惠珠认为,国歌法已有《国旗法》作参考,法例写法并不困难,难度只在于执法。不过,由于国歌法属刑事法,需证明犯案意图及行为,呼吁大众毋须矫枉过正,白纸草案咨询亦不需要。

公众咨询方面,谭惠珠称社会目前已有很多意见,相关官员已接触到足够意见,加上国歌法不像政改方案般具争议,故不建议设公众咨询,官员亦不会落区。她认为,若就执法方式咨询,立法会将有小组讨论,相信已经足够。

谭惠珠认为,奏唱国歌时市民应肃立。(资料图片)

另外,对于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早前提及,奏唱国歌时要有一定礼仪,在场人士应该肃立。谭惠珠称,犯法与需视乎实际情况,并举了以下例子说明:

1)新闻报道前奏国歌

谭惠珠认为,电视节目新闻报道播出前、奏起由公民教委员会播放的国歌,并不算是公开场合,更称不上是一个要奏国歌的场合,因此市民可继续做正在做的事,如煮饭、驾车等等。

2)有正式场合正奏国歌,但非场合参加者

若金紫荆广场正举行升旗仪式,在旁围观,或是在邻近天桥经过的市民是否须肃立?谭惠珠指,若只是经过,根本无人留意到该名人士是否肃立,但谭认为若有心参与该活动,就应该肃立。

3)奏国歌时坐著

谭惠珠指,执法会按实际情况。例如若市民因身体不适而拒绝站立,应予以同情,否则便已触犯法例,但警方不一定会拘捕:“如果你只是坐著,并无引起任何骚动,警方也应该有很多事要做,不会执法。”

虽然刑事法例需视乎犯案者的行为或意图才决定成功入罪与否,但谭惠珠称,有关原则应写入法例,不能因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原则而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