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佣怀孕被迫走】工会:有雇主要求外佣打避孕针 难说“拒绝”
路透社今日(8日)报道指,有在港工作的印佣怀孕而遭雇主言语侮辱,最终抵受不住下离职,现时与初生女儿栖身于非牟利组织的收容中心。而原来外佣怀孕是不少雇主眼中,基于同住,故视为“问题”,有网上亲子讨论区更有不少帖文讨论,有雇主称会带外佣打避孕针,“唔打唔好谂(返)印尼,比你返系人情,唔比你返系道理。”
有关注外佣权益的工会表示,外佣即使看似有权拒绝,但权力不对等下,往往遭受“威逼利诱”,“拒绝”二字不能出口,不打针便会失去工作。不过有雇主团体代表坚称,雇主绝不会用任何手段,强制外佣打避孕针。
“见工时佢讲咗八月返印尼,我要求打针,佢应承,佢之后唔想打又话会肥,我讲明唔打唔好谂(返)印尼,比你返系人情,唔比你返系道理。”外佣与雇主同住,假若怀孕,双方均需面对复杂的处境,“亲子王国”(Baby Kingdom)讨论区便有不少帖文有关“印佣可以在健康院打避孕针?”、“工人打避孕针”等,其中不少网民表示担心工人回乡放大假探亲,有机会怀孕,因此争相询问有关打避孕针详情。
批准放假回乡为条件 要求打避孕针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雇主表示,其外佣工作未够2年,便向她申请放大假回乡,因此要求她打避孕针,作为提早放假的交换条件。她表示,政府的健康院有两种避孕针可供选择,并且毋须预约,费用亦只需1元,一款只打一针,便可避孕3个月,另一款则一针能避孕1个月,而连续打三针,便能避孕3个月。不过她强调,外佣有权拒绝打针,“都要睇佢意愿,佢坚持唔打,你唔可以逼佢。”
不过关注外佣权益的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组织干事邓建华表示,雇主要求外佣食避孕药、打避孕针情况常见,即使外佣看似有权拒绝,然而在雇佣权力不对等下,自然会出现“唔打针就令佢无咗份工”。他强调,怀孕是基本人权,雇主要求外佣打避孕针是对人权侵犯。
邓建华又指,有部分雇主团体将外佣怀孕形容成“计时炸弹”般,是制造不必要恐慌,外佣即使怀孕亦与本地劳工享有同等福利,需要受雇满40周以后才能享有产假,而未放产假前亦需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