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苏平治南丫海难后判囚16个月 现获批任财务公司客户经理

撰文: 梁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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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于南丫海难事件,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判囚16个月的海事处前助理处长苏平治,获释后有新工作。根据公务员事务局文件,苏平治获批准于11月1日起,于沣生环球财务投资有限公司,担入客户服务经理,公务员事务局已规定,他于新工作期间不得披露或使用在政府任职期间,取得的任何机密或敏资料。

2012年国庆日南丫海难酿成39人死亡,是香港近年较罕见的严重伤亡意外。(资料图片/美联社)

新工作要“跑数”

据公务员事务局离任高官登记册,苏平治已于今年1月5日离开政府,其最后职务是海事处助理处长(航运政策)。他早前向公务员事务局申请离职后在外间工作,新公司为沣生环球财务投资有限公司,新职位是客户服务经理,其职务主要是管理下属、推展业务及联络客户等,亦需要“跑数”。他已获当局批准新工作并于11月1日履新。

新公司提供按揭贷款

翻查资料,沣生环球财务一间香港注册的财务公司和持牌放债人,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物业一按、二按贷款;为业主提供低息转按、大额私人贷款;为中小企业的未来发展项目提供融资;为客户的海外置业或子女升学计划提供财务协助。

港府现时就首长级公务员离任,设有规管他们离职后外间工作的审批机制。公务员事务局就此订立2至3年的“过冷河”机制,首半年至1年为“禁制期”,期间不得担任商业性质的外间或全职受薪工作,其后是“管制期”,工作须先得公务员事务局批准,当局会就利益冲突及公众观感等因素作出决定。

苏平治指示下属不依新例验船

造成39人死六的南丫海难发生后,时任海事处助理处长(航运政策)苏平治被揭在担任首席验船主任时,曾指示下属不执行由2007年开始生效的新救生衣条例,并在船只配备救生衣方面采取“新船用新例,旧船用旧例”。按新救生衣条例,香港本地客船上,必须有100%成人救生衣和5%的儿童救生衣,但苏平治的做法,导致后来在南丫海难中翻沉的南丫IV号,接受例行检验时,并未被要求装配足够救生衣。

苏平治于2016年6月7日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成,同月21日被判入狱16个月。苏平治因不服定罪及刑期,向上诉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去年11月批准他以现金1万元保释,但不得离开香港。案件已排期12月13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