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百科】陪审员有特别电梯、通道 免与外界交谈“与世隔绝”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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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中,除曾荫权本人外,陪审团也成焦点,早前在退庭商议前夕,一名陪审员与评论人陶杰进庭前交谈,结果被解除职务。而司法机构确为陪审团“度身订造”不少规定,如审讯期间、甚至审讯后都不能跟无关人士讨论案情,退庭商议时更须“与世隔绝”,未能达成共识更要在法院留宿直至得出结果,甚至有专用电梯、通道。

死因裁判庭亦设陪审团制度。(政府图片)

根据《陪审团条例》,任何21至65岁的香港居民,只要品格良好,精神健全,且无任何如听觉或视觉的损伤等,以及有合适语言能力明白法律程序,便有机会被选中成为陪审员,一般而言,本港刑事案件的陪审团主要由9人或7人组成,在庭上遴选时,有机会被控辩两方提出理由反对出任陪审员,而部份人士的职业,如新闻界、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等,会获豁免。如候选陪审员无故缺席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严重者甚至被控藐视法庭罪。

“十二怒汉”是著名有关陪审员的电影。(网上图片)

美国、英国12人陪审团 采全票制“裁决”

翻查欧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员的限制跟本港大同小异,惟以美国为例,该国采12人陪审团,并且必须以全票赞成或反对,才算得出“裁决”,而非本港采用的“多数决”制度,而新闻从业员则非香港般可获豁免任陪审员;至于英国方面,同样是选出12人陪审团以及以全票赞成或反对,才算得出“裁决”,英国司法机构网站更特别提醒陪审员不可在社交网站张贴及谈论有关审讯内容,如陪审员对案情感到不安,司法机构会协助,甚至安排心理辅导。

香港、美国、英国三地陪审团制度比较

  香港 美国 英国
津贴 830元/日

40-50美元/日 (视乎日数)

折合:312-390港元

32-228镑/日  (视乎日数)

折合:320-2280港元

刑事案陪审团人数 7人或9人 12人 12人
裁决制度 多数决 全数决 全数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