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积金局正研究容许退休前提取强积金 作首次置业用
撰文: 罗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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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制度实施逾16年,屡被抨击收费高、回报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1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复质询时表示,过去16年强积金在扣除所有收费后,录得的年率化内部回报率为4.4%,跑赢通胀。另外,政府表示,积金局正研究容许强积金计划成员在年届退休前,提取部分累算权益作首次置业之用。
立法会议员谢伟俊今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指出,盈富基金自本年初至今,未计股息的回报率逾百分之三十,惟强积金计划同期的平均回报率仅为百分之十五,即只为盈富基金回报率的一半;质询政府会否研究取消强制供款规定,由市民自行选择投资于强积金计划或其他投资工具。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回应表示,强积金与其他退休保障计划已覆盖85%就业人口,320万雇员与自雇人士获不同程度的退休保障,而直至今年9月,强积金供款连同投资回报已增长至7930亿元,其中的2290亿元是已扣除费用及收费的净投资回报。
另外,谢伟俊亦表示,由于调查结果显示市民最担忧退休后住屋需要,然而筹措首付是不少市民置业最大障碍,质问政府会否研究容许首次置业人士,动用其强积金户口内累算权益以支付首付款项。
刘怡翔表示,政府正研究容许强积金计划成员在年届退休前,提取部分累算权益作首次置业之用,但指出会减少为退休储备,政府会就此慎重研究,检视此做法与强积金制度成立目标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