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顾明均告浸联会诽谤案胜诉 浸联会并需支付讼费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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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电子大王”之称的商人顾明均,指香港浸信会联会在三份声明或刊物,涉诽谤及虚假陈述,导致顾的声誉受损,他早前入禀高院,控告浸联会赔偿及道歉。高院今颁下判词裁定顾明均胜诉,但赔偿金额稍后评估。法官又指浸联会延迟121日才呈交抗辩书等,有滥用司法程序之嫌,下令须付两名大律师讼费。
原告顾明均,是南太电子创办人,亦是培正学校校友,被告香港浸信会联会,则是培正小学的办学团体。
三份声明内涉诽谤内容
顾于2016年亦曾向浸联会兴诉,并成功追回2000万元重建培正小学校舍的捐款,兼得1419万元利息。他指浸联会在同年9月至12月,曾发表三份声明予教会领导、老师等,指顾的诉讼令培正小学带来沉重经济负担,更指责顾申请浸联会清盘,意在制造恐慌,滥用司法程序,几乎瘫痪教会工作。
判词提及培正小学当时资产达1.3亿
高院法官在判词指,浸联会在2015年财务报告显示,培正小学当时资产达1.3亿元,根本不存在经济压力。根据法律程序,债权人有权申请欠债者清盘,而且顾在其他针对浸联会官司虽被撤销申请,但这只与顾当时提出理据有关,未必是滥用司法程序,故裁定浸联会三份声明属恶意诽谤,至于有关赔偿、关禁制令及道歉的要求申请,指示双方律师于14日呈交书面陈词
案件编号:HCA 7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