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届立法会议员冻薪 维持月薪93,040元
撰文: 林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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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于9月举办换届选举,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接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会)就来届立会议员的薪津安排建议,包括维持议员每月93,040元薪金。委员会认为,议员薪金对上一次增加10%,由本届立法会起生效,而议员现时仍是全港1至2%收入最高人士,因此相信他们以现时薪金,足以在港维持合理生活水平,故不作任何调整。
此外,委员会亦建议增加议员办事处营运开支偿还额7%,即增至每年约255万。为鼓励议员利用资讯科技以为选民提供更有效率服务,开设办事处和资讯科技开支偿还额将提高50%,即由每届任期25万增至37.5万元,曾在上届任期申领相关开支的连任议员,亦同样提高50%,金额由每届任期17.5万增至约26万元。至于每年约3.2万元的医疗津贴则维持不变。
政府发言人预计,未计每年物价调整,下届立会薪津安排涉及拨款约为11.9亿元,即每名议员每届约1,690万元,而实施是次检讨得出建议所新增的财政负担约为5,600万元。另外,独立委员会也检讨薪津安排其他项目,包括立法会主席、代理主席及兼任行政会议成员的立法会议员的每月酬金、百分之十五的任满酬金、酬酢及交通开支偿还款额、立法会主席的额外酬酢津贴和结束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惟委员会认为现行水平合适,建议维持不变。
下届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包括:
(一)每月93,040元薪金(注1)
(二)百分之十五的任满酬金,总额约为67万
(三)每年32,400元医疗津贴
(四)每年203,860元酬酢及交通开支偿还款额(注2)
注1:立法会主席及代理主席的每月薪金分别为其他立法会议员薪金的200%及150%
注2:立法会主席享有每年204,060元额外酬酢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