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狱中铲陆军装 青少年与成人院所管理大不同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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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伞运动前夕,“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发起冲入“公民广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经律政司上诉后判囚3至8个月。黄罗二人昨日(24日)已获准保释等候终审上诉。
在狱中度过21岁生日的黄之锋,先后由青少年及成人院所看管近60天,以“军训式”形容前者,到底两者分别何在?
由惩教署监管的被定罪人士,署方会按他们所干犯的罪行、过往犯罪记录、刑期及风险等编配到各区的院所。其中21岁以下,刑期不超过36个月的青少年在囚人士会与成人犯分别囚禁于不同设施,接受“半日纪律,半日学习”的生活,提升技能及学历会相对容易重返社会。
壁屋惩教所每日在囚人士生活流程:
早上6时半 起床、折毡
早上7时 步操进饭堂吃早餐
早上约8时 读书或职业训练
中午12时 午饭时间吃粥
下午1时 读书或职业训练,其后亦有探访时间
下午5时 晚饭,之后有看电视时间及回仓
晚上10时 睡觉
步操磨鞋学生活纪律
青少年惩教所又要求在囚人士成为童军团员,学习步操,由惩教人员任教官发号司令,“执正”每个动作及学习团队精神。磨鞋则锻练其耐性,做事亦不可求其马虎;而成人犯则毋须步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