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滩见别人家庭完好 内地母触景伤情拖子至海中寻死 认虐儿候判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年轻内地妈妈,与已移居香港的丈夫,因第三者及金钱问题起争执,她独自带同3岁稚子到南丫岛沙滩游玩,惟见到其他小朋友均有父母陪伴,一时触景伤情,萌生自杀念头,竟拖著儿子一同走到海中自寻短见,水深更一度及至母亲腰部,儿子受惊并捉实母亲手,母亲最终放弃念头,带儿子回岸上。母亲今(19日)在东区法院承认虐儿,求情透露她现时怀上8个月身孕。
女被告25岁,样子清秀、束一头长发,她承认一项虐儿罪,指她于2017年7月29日,在南丫岛洪圣爷湾虐待3岁儿童X。
辩方求情指,被告于内地惠州出生、只有中一程度,2009年与丈夫在学校结识及拍拖,同年丈夫移民香港与父母团聚,及至2014年被告因怀有案中儿子而与丈夫结婚,之后一直以双程证来港,生活需依靠丈夫,但她每3个月便要回到内地,被告现怀有8个月身孕。
指丈夫钱都花在情妇身上
辩方透露,被告的丈夫为建筑工人、月入30000元,但每月只给家用3000元,经常用言语贬低被告,亦毫不关心被告及儿子。辩方又指,被告在内地另有情妇,并将大部份金钱花在情妇身上,被告对此感难过。
见别人完整家庭突触景伤情
辩方指,案发时被告又与丈夫发生争执,而丈夫曾答应带儿子到沙滩玩沙,但丈夫又没有履行承诺,被告便自己带儿子到沙滩。到达后因见其他小朋友均有父母陪伴而触景伤情,一时冲动下而萌生与儿子一同自杀的念头,可幸被告及时带儿子回到岸边。被告又向警员坦承事件,送院后证实患上抑郁。被告现时仍与丈夫一家居住,儿子由老爷及奶奶照顾。
辩方请求法庭判处感化令,但裁判官质疑被告是内地人士,未必适合,但仍先为被告索取背景及感化报告,但直言案情严重,所有判刑选择均会考虑。
案件编号:ESCC236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