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狗被车撞不受道路条例保障 政府被轰检讨修例逾年无寸进

撰文: 张雅婷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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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有不少爱猫爱狗人士,但原来猫狗在道路上的权益至今仍未受保障。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向食物及卫生局查询有关把猫狗纳入《道路交通条例》受保障范围进度时,当局回复指正参考海外的处理方法并进行检讨,检讨完成后考虑修订相关法例,以及会适时咨询立法会和听取持份者意见。惟有关回复与上届政府于去年6月回应立法会议员陈克勤类似查询相近,则有关检讨已进行超过一年之久。有关注动物权益组织不满当局的“官腔”答复。

台湾、新加坡、英国和纽约都有条例保护狗只在马路的安全,唯独香港仍停留在1972年的水平。(资料图片 / 吴钟坤摄)
麦美娟建议把猫只和狗只纳入《道路交通条例》。(资料图片)

《道路交通条例》不适用猫、狗惹争议

现行《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6条订明,当路上发生涉及车辆的意外并引致动物受到损害时,该车辆的司机必须停车并尽快向警方报告该意外,但该条文指明的动物只有马、牛、驴、骡、绵羊、猪和山羊,对猫只及狗只则不适用。任何人违反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12个月。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向食卫局提出质询,要求当局交代过去5年被车辆撞倒致受伤或死亡的猫及狗只数字、经常发生动物被车辆撞倒的地点名单及有关修例进度详情。

现任食卫局局长陈肇始以书面回复指,政府一直重视加强动物福利,会继续以务实的态度,在维护动物福利与保障公众卫生和安全之间取得一个在香港的环境而言合理的平衡,对于把猫只和狗只纳入有关条例的建议,当局正参考海外的处理方法就有关事宜进行检讨,将于检讨完成后考虑修订相关法例,亦会适时咨询立法会和听取持份者的意见。

原来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早于去年6月提出相似问题,而时任的食卫局局长高永文的回复指,政府参考海外地区的相关处理方法,包括英国、新加坡及纽约,加上不时有狗只和猫只遭车辆撞倒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有些肇事车辆司机更不顾而去,导致有关动物未能获得即时的救助,引起公众对动物福利的关注,正准备检讨相关的法例,以期把狗只和猫只纳入《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6条的涵盖范围内。可见一年多后,局方就修例问题仍是检讨中。

香港现行的《道路交通条例》,没有保障猫狗的安危。(资料图片 / 吴钟坤摄)

政府无备存猫、狗遭车撞伤或致死数字

至于,猫、狗遭车撞伤或致死数字,当局回复则指政府没有备存有关统计数字,亦无制订常有动物遭车辆撞倒地点名单。但从道路安全角度,现时的交通黑点名单已能有效协助检讨及提升道路安全,运输署会按交通情况及交通意外数字不时检讨该名单,并在有需要的路段提出适当的改善道路安全建议,例如设置适当交通标志。

小黑被辗毙后,牠的同伴久久不肯离去。(网上图片)

“动物朋友”:质疑当局修例困难

事实上,本港不时发生有狗只被车撞死个案。去年1月有一只黑色流浪唐狗“小黑”,被一辆运载废铁的货车撞毙,司机当时没有道歉便驾车离去。2015年12月,一辆客货车左前轮撞向一只狗,狗只倒地再被后轮辗过,令狗只重伤倒地,但客货车司机最终不顾而去。

关注流浪猫狗组织“动物朋友”创办人之一的Jessie,家中收留了十多头狗只,其中5只是交通意外的幸存者。得悉政府检讨《道路交通条例》逾一年仍未有进展,她直言“死心”和“无希望”:“这个官腔答复,令我没有希望法例可以在我有生之年改善。”Jessie又质疑,为何政府当局可以参考海外的处理方法长达一年,却给予同一答复,“我不明白当中是否有任何修例困难,我不知道。”

若法例有机会遭修改,Jessie慨叹:“有都好过无。”她解释,新例只能规管道路意外,但现时有很多意外是发生于新界货仓地,属私人拥有,业主未必会报警。而她也经常接触相关事件,狗尸终弃于荒野。她建议,政府应趁只次机会,一并检讨整体有关动物的法例,加强对动物保障。

条例原针对农业社会

律师文浩正曾接受《香港01》访问时解释,以上条例是参照1972年的英国旧例,该7种动物为农场常见动物,一旦被撞伤或辗毙,可保障持有者商讨赔偿;有关条例是针对农业社会,当时比较少人养猫狗,故没有把猫狗加入受保障范围。

去年12月长沙湾有怀疑流浪猫被车辆撞毙,途经司机发现猫尸报警。(资料图片 / 潘安奇摄)
(资料图片 / 周景文摄)

各地针对猫狗道路权益做法

香港有关法例仍沿用1972年准则,但其它地区做法又是如何?

台湾:在1998年已设立《动物保护法》,更在2015年提高了部分刑罚,亦收紧了规例。如证明司机行车途中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或未有注意路面情况下撞伤或撞毙动物,可引用《动物保护法》第25或30条将司机定罪,最高刑罚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款(约25.8万港元)。新加坡:根据当地《道路安全法》,如在车祸发生后,肇事司机没有对被撞动物施予援助,可罚款坡币3000元(约1.73万港元)或监禁12个月;重犯则罚款坡币5000元(约2.88万港元)或监禁两年。 英国:根据当地《道路安全法1988》,列明司机需在撞到动物后停车,并向动物的主人提供姓名及地址,彼此商讨赔偿,若找不到主人就要在24小时内报警,如肇事不顾而去即属违法。美国纽约市:法例订明如撞到马、狗、猫或牲畜,应立即停车并找其主人或报警,遇事不报初犯者罚款不少于100美元(约781港元),再犯则罚不少于150美元(约1171港元);若果撞到如导盲犬的服务犬不顾而去,则罚款不超过150美元(约1171港元),再犯需罚款不超过300美元(约2342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