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警署内偷同袍钱囚21月 官斥知法犯法令警队蒙羞 警闻判落泪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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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守友翔道油麻地新警署的初出茅庐男警,因替同袍收拾物品而获得对方的储物柜密码,事后竟在一个月间,4次偷取同袍放储物柜内共1300元现金。男警早前区院承认爆窃及企图爆窃等共四罪,法官判刑时斥被告身为警员,却知法犯法,令警队蒙羞,更令其他警务人员受影响,惟考虑被告为前线警员,一旦服刑,情况会较其他人严重,故减刑3个月,判他入狱21个月,警员闻判后激动落泪。

被告许诗铭在区法院认罪,被判囚18月。(资料图片)

27岁被告刘智伟,早前承认三项爆窃及一项企图爆窃罪。

暂委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本案有多个加刑因素,包括:被告违反诚信、在一个月内4度犯案,属长期犯案、被告亦是有计划地犯案,趁事主当值时而犯案。而被告又是一名警员,在市民信任下得到权利,但却知法犯法,故法庭须处以重刑,以维持社会大众的信心,另外本案更在警署发生,故判刑须反映上述因素。

被告行为令警队蒙羞,他身为警员更应规行举步,其行为亦令其他警员受影响,又相信他被捕后,其警队生涯已告终,之前的努力述已付诸流水。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练锦鸿

被告患适应障碍

练官直言被告是没案底人士非有力求情因素,因为被告没有案底才可成为警员及获同袍信任。而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报告指出被告患有适应障碍,认为他因个人生活及工作压力而犯事,但练官认为被告犯案非病理因素,而是被告不懂处理个人生活及管理压力。

法官练锦鸿直斥被告身为警员却知法犯法,令警队蒙羞。(资料图片)

官:同情被告妻但不能酌情减刑

练官又提到被告获家人、朋友及上司支持,其妻子在被告犯案后仍不离不弃,与被告结婚,练官明言同情被告新婚妻子,但认为不能酌情扣减刑期,但考虑被告为前警员,一旦服刑,情况会较其他人严重,故减刑3个月,判他入狱21个月。

情绪问题觉遭同袍蔑视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于前年中受训完毕,任职警员的短短一年间,屡获上司嘉许。惟案发时,被告的情绪开始出现问题,自觉同袍看不起他,加上被告受训期间正值占领运动,又准备与女友结婚,令他倍感压力下,曾萌轻生之念,加上他在贪念下,以盗窃来纾解压力。

同袍信被告交待储物柜密码

案情指,任警员的郭姓男事主与被告同驻新油麻地警署。去年5月,上司下令众人清走储物柜内装备,交由另一警员保管。郭因放假,在信任被告下,说出自己的储物柜密码并请被告代为收拾。惟在去年6月底至7月6日,郭发现放于储物柜内银包内金钱4度失窃,遂在柜内暗中安装一部摄录器“缉凶”。郭之后翻看录影片段,发现拍下一名男子打开其储物柜,并认出被告。

案件编号:DCCC 3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