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烧炭】前夫报警寻人揭前妻与男友烧4盘炭亡 警列自杀协定

撰文: 赖南秋 刘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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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工将其中一名死者遗体舁送殓房。(赖南秋摄)
警员检获一瓶烈酒。(赖南秋摄)
油尖刑事总督察李经晞透露案情。(赖南秋摄)

昨日(17日)傍晚6时许,警方接获一名男子报案,指他与前妻失去联络,案件原列“求警协助”,警员与救援人员赶至上海街上海大厦涉案单位,发现单位大门反锁,破门入屋后,发现单位内有两名男女昏迷倒地,救护员证实两名男女均已明显死亡,毋须送院。

警方油尖刑事总督察李经晞透露,两名男女被发现倒毙单位的大厅,现场有4盘燃烧过的炭,分别放在大厅的不同角落。经法医及政府化验师初步检定,两名死者均无表面伤痕、亦无打斗痕迹。

警员在案发单位内,检获怀疑女死者留给亲友的信件,大意是如何处理银行户口事宜;而两人手机内亦有短讯,警方将之检走作分析,以调查两人轻生原因。警方将案件改列作“自杀协定”,交由油尖重案组接手跟进。

据悉,两名死者为情侣关系,两人均无欠债记纪录,不排除因感情问题轻生。女死者为失婚妇人,今次事件则由其前夫登门探访,惟无人应门而揭发。初步消息指,男死者年龄47岁姓余;女死者则35岁姓陈。此外,警员在现场检获一支饮过的烈酒及酒杯,不排除有人一同饮酒后才烧炭。

香港法例第339章《杀人罪行条例》第5条《自杀协定》列明,“自杀协定(suicide pact)”指两个或多于两个的人所作的共同协议,其目的为造成所有订立协议的人的死亡,不论协议内容是否由订立协议的人各自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前提必须是在参与者有坚定意愿依据该协定而死时作出。

如果任何人依据与另一人定立的自杀协定,杀死另一人,或参与第三者杀死该另一人的行为,均属犯误杀罪,而非谋杀罪。

求助网站和热线

香港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热线 : 23892222

医院管理局精神健康专线 : 24667350

东华三院芷若园热线︰18281

撒玛利亚会热线︰28960000

学友社学生热线:25033399

社会福利署热线︰23432255

生命热线 : 23820000

警员在现场检走4个炭炉,用黑胶袋载好,带署调查。(赖南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