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涉奸凤姐案】被告:不担心被指犯奸劫 照片外扬觉“肉酸”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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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文员涉奸劫凤姐,却辩称只是玩“强奸游戏”案续审,被告今(10日)继续出庭自辩,他声称从讨论区和色情网站得知,可以和凤姐玩角色扮演和捆绑游戏,当日来到案发大厦嫖妓,其环境、衣着和气氛令他联想起AV片,才一时兴起和凤姐“玩啲特别野”。他又指事件曝光后,警方发出他的照片,他并不担心案件,反而担心“登咗张相比较肉酸、尴尬”。

被告梁家威在高等法院否认强奸及抢劫。(资料图片)

在物流公司任职文员的被告梁家威(36岁)庭上接受主控盘问,主控质疑他案发当晚带着啡色斜袋去嫖妓,原因是袋子里藏有利刀和胶索带,梁否认,称“绝对不认同”。他自称一直没有玩“强奸游戏”的念头,但从网上讨论区和色情网站得知,可以给凤姐1500至2000元,要求玩角色扮演和捆绑游戏。

被告指现场气氛令他想起AV情景。(资料图片)

环境气氛影响 突起“玩强奸”念头

主控质问他为何突然想和女事主玩“强奸游戏”,他指记不清楚当时脑海中闪过的念头,但当时想“玩啲特别野”,又说:“可能系环境、衣着和气氛令我联想起AV片”。主控追问他,女事主当时的衣着有无令他特别想“玩强奸”?他回答不知道,有很多因素影响当时的感觉。

主控质疑,被告供称愿意付1600元肉金给女事主玩“强奸游戏”,是因为1600元正正是女事主当日被劫去的银码,又指绑手脚的胶索带是被告自己带到案发单位的,他庭上供称女事主主动示意他拿胶索带绑她,是因为他听过女事主的供词,知道她单位内的床尾柜有一包胶索带。被告一概否认。

否认知通缉后作搜寻

主控翻出被告的手机搜寻纪录,指他案发后曾搜索“似自己 落口供”的关键字,主控质疑他明知道这是奸劫案,亦知道自己被警方列为疑犯,才上网找资料准备如何录口供。被告否认,称只是“唔知点解睇之前啲野(新闻)弹出来。”

照片被刊登觉“肉酸”

被告自言完全不担心卷入奸劫案,因为相信警方会仔细调查,反而对自己的照片被刊登出来感到尴尬:“我当时担心登咗我张相比较肉酸、尴尬,多过我担心呢件案”。主控问他既然相信自己清白,为何要用隐藏来电显示的方式致电警方?他回答,当时他有点“鸵鸟心态”想逃避,希望警方调查后搞清楚整件事,自己会无事。

被告梁家威,36岁,否认各一项强奸及抢劫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12月1日强奸及打劫34岁女事主。

案件编号:HCCC18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