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烟花】趸船二级火 消防违半小时发布机制 迟2.5小时公布
撰文: 刘定安 吕凝敏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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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港于昨晚9时举行国庆烟花汇演,并于约23分钟后完结。约9时45分,其中一艘距离会展约500米、于维港海面的趸船,疑因烟花火屑掉下而起火,消防派出4艘消防船到场灭火,无人受伤。不过,政府新闻处直至今日(2日)凌晨零时53分,即时发超过3小时后,始透过新闻发布系统公布事件。新闻处回复事件指,消防已按机制处理事件,并上报资料。消防回应指,按机制,一般而言,消防处每半小时会向传媒发放火警等事故资料。 处方会检视发放类似情况的程序,确保尽快向传媒发布有关事故。
消防处发言人就今次事件回应《香港01》:在烟花汇演举行期间,维港海面会划为限制区域,防止一般船只驶近负责发放烟花的趸船,以免造成危险;而相关政府部门亦会执行既定紧急应变措施,以应付烟花发放期间于陆上和海上发生的突发事故。
10月1日晚上约9时45分,于湾仔会议展览中心对开海面一趸船发生的火警,是由在现场戒备的灭火轮上的消防人员发现,并直接向消防通讯中心汇报。 通讯中心即时调派在附近戒备的消防船只前赴现场进行灭火工作,当中包括一号灭火轮、七号灭火轮、八号灭火轮及潜水支援快艇。火警迅即被现场消防人员和趸船上的工人扑灭。
一般而言,消防处每半小时,会透过紧急事故资料发放机制向传媒发放火警及特别服务等事故资料。但个别事故由于需要确定有关个䅁是否属实,所以向传媒发放的时间或会超过半小时。
10月1日的趸船火警有别于一般由报案人致电求助的个案,有关事故是由消防处于烟花汇演期间戒备的消防人员发现,并随即迅速处理。消防处人员在整理及确定相关的事故讯息后,于10月2日凌晨零时53分,透过政府新闻处向传媒发放该宗事故的资料。
消防处会检视发放类似情况的程序,以确保尽快向传媒发布有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