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曾被控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案明开审 今高院提讯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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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名,将于明日开审,案件今(25日)在高院作审前聆讯。为免构成对审讯不公,法官禁止传媒作今日的报导。
曾荫权和妻子于今日开庭前约一小时,乘坐政府七人车和G4警员到达。他的弟弟曾荫荃亦有到庭支持大哥曾荫权。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暂准保释外出;他被控一项行政长收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2(2B)(a) 条。
控罪涉深圳东海花园的整修及装修工程
控罪指曾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即一个位于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三层式住宅物业的整修及装修工程,作为曾荫权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凭其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身分而作的作为,即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曽荫权作出上述行为,而接受利益。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