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机欠赌债持火机天拿水劫银行 认罪判囚6年8月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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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好赌博足球及赛马的巴士司机,因欠下8.6万元赌债,去年8月1日手持天拿水及打火机,到屯门美恒楼地下的富邦银行声称打劫,成功劫去4万元现金,两个月后终被警方逮捕归案。巴士司机今(21日)承认一项抢劫罪名,被判入狱6年8个月。
被告李见生,60岁,他的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从无案底,已婚及育有一女,所以当被告遭捕、警方上门搜屋时,家人都感到难以置信。律师又指,嗜赌的被告在案发时因欠下4间银行及财务公司债务才犯事,并对事件受惊的银行职员致歉。
官:被告沦劫匪毁一生清白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过去60年均行为良好,有工作、已婚及女儿,却因为未能偿还赌债,打劫银行,毁一生的清白,幸好银行当时无顾客在场,但相信银行职员一定感到十分惊慌。
法官强调,打劫银行是严重罪行,若持燃料物品及只是声称有燃料物品,一般都要判处12至15年,并将被告量刑起点定为入狱11年,考虑被告过去无案底、认罪,刑期减至囚6年8个月。
被告将天拿水泼向服务柜台台上
案发于去年8月1日下午4时半,被告手持一樽天拿水液体,闯入位于屯门美恒楼地下的富邦银行,将液体泼向两名职员的客户服务柜台台上,并向两人说:“对不起”,再向另一职员说:“畀钱我,我净系要钱。”
职员意识到打劫,试图按警钟,即遭被告指吓,将液体泼向柜台,高举打火机,职员即交出四叠五百元纸钞,合共4万元予被告。被告取钱后,马上离开。警方其后翻查银行及附近店舖闭路电视,锁定被告身份,并于去年9月29日拘捕被告。
案件编号:HCCC 22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