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通例》更新 须填写警棍击打次数、部位 退休警:有困难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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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队的《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册》推出更新版本,有退休高级警司指,未有向公众公开的第29章〈使用武力与枪械的使用〉中,警务人员使用警棍、胡椒喷剂或催泪化学剂后,除须向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报告外,现时亦新增一份表格,要求单位指挥官或主管填写初步报告,清楚列明使用警棍者的撃打次数、撃打部位、对方伤势等。
警方过去在回应传媒就使用警棍次数的提问时均以“宗数”来答复,有民权组织质疑此举属淡化实际使用警棍的频密程度;不过有退休高级警司指,如在混乱场面使用警棍,提供撃打次数及部位等资料实有难度。

《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册》有列明警方使用警棍的指引,但不对外公开。(资料图片)

警务处的《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册》并非向公众公开所有章节,当中包括自发生多次大型游行示威活动后,民间强烈要求公开的第29章“使用武力与枪械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