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追186万薪酬今届满 梁游只愿归还物资 立法会:将入禀追讨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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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早前裁定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自去年10月12日起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立法会向二人追讨自2016年10月1日起,每人93万元薪津,今日是归还期限。
梁游昨日去信立法会重申,法庭裁定二人的议员身份是由去年10月12日才丧失,故10月1日至10月11日的议员酬金为二人依法应有酬金,不应包括在追收款项之内。他们又指,预支营运资金已作筹备议员办事处及购买资讯科技器材之用,认为归还已购买之物资及以有关单据充抵部分追收款项比较恰当。立法会秘书处指,会按行管会早前决定,托律师入禀法院追讨。

立法会秘书处去信梁颂恒、游蕙祯,要求二人在9月12日或之前全数偿还薪律。(资料图片)

立法会8月底去信游蕙祯、梁颂恒,要求他们归还全部已获发的议员酬金和预支营运资金,每人各929,573元。二人今日去信秘书处反对,指自己是经立法会选举获选民以民主程序授权晋身立法会,政府亦有刊宪承认二人当选的事实,所以2016年10月的议员酬金是二人应有酬金,立法会不应追收。

他们又认为,预支营运资金本意是为议员之办事处营运及资讯科技开支,因资金短缺提供一次性的预支,而他们亦已将该笔资金预支作筹备议员办事处,议员助理薪金及购买器材之用,“即使本人之议员身份被政府以不义手段暴力剥夺,上述之可实报实销开支亦不应包括于追收款项之内”。信件指,预支营运资金亦已作筹备议员办事处及购买资讯科技器材之用,认为归还已购买之物资及有关单据充抵部分追收款项比较恰当。

立法会秘书处表示,昨晚(9月11日)已收到二人的电邮,按照行管会较早时的决定,如果他们未能于今天(9月12日) 内退还已获发的议员酬金和预支营运开支款项,行管会将委托律师入禀法院追讨。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早前表明,立法会是根据人大释法,故相关追讨的金额是自10月1日起计算。游蕙祯早前表示,立法会要求他们归还津贴,不要他们已购买的器材。若二人不能还款,可能面临破产,意味着二人不能参加来届立法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