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泰涉倒插国旗案表证成立 辩方:复制本与国旗区旗规格相符?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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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公民主席兼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去年10月的立法会会议上,在会议厅内涉嫌将五星旗及区旗倒插而惹上官非,事后被警方拘捕及控以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罪,案件今(7日)于东区法院开审。
控方证人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及刘国勋作供后,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郑松泰不出庭自辩,辩方也不会传召证人。案件押后至9月15日,控辩双方就法律观点陈辞。

立法会议员郑松泰被控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罪,案件在东区法院审理。(资料图片/钟伟德摄)

33岁被告郑松泰,被控一项侮辱国旗及一项侮辱区旗罪,控罪指他于去年10月18日,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及区旗。

根据涉案法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均属违法,最高判监3年及罚款5万元。

 

刘国勋作供:立法会会议流会后网上报案

首位作供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国勋,他供称去年10月16日立法会举行第二次大会时,当天有候任议员宣誓的议程,刘当天将12对国旗区旗复制本,带入议会室,并将旗帜分发同事,包括蒋丽芸等。他自己留起一对,并插在座位前的杯座展示。

刘称,早上11时许,因陈克勤议员要求点算在席人数,立法会主席裁定在席人数不足,故需响钟5分钟,刘便走入前厅的议员休息室,休息室内有电视直播会议厅情况。刘指出,他在电视上看到被告走到他们的议员席,并将国旗区旗倒插,之后他见到蒋丽芸将旗帜摆放位置恢复原状,而蒋亦与被告对话,但直播画面没有声音,故刘听不到二人的对话内容。

刘称,蒋之后走入休息室,而他亦在电视上,看到被告再将国旗及区旗倒插,并听到立法会主席劝谕被告。蒋丽芸之后便再次走入大厅及整理旗帜。刘指会议最终流会,他于会后即早上11时20分在网上报案。

辩方:复制本是否与国旗区旗相符?

辩方盘问刘的旗帜从何而来,刘则指他是从家中带去。辩方又问他旗帜是否自制,他解释是参加国庆活动后收集而来的,该些为区旗国旗复制本,但强调复制本的相似度,足以视复制本为国旗区旗。刘更在庭上向辩方资深大状彭耀鸿“大抛书包”,向他讲解《国旗区旗法》的不同条文,讲述升旗及展示国旗区旗等规格。

彭质疑刘事前没有确认复制本是否与国旗区旗相符,刘同意。彭又指出,刘作供时多次形容他带来的旗帜为复制本,是因为他都不相信是合规格的国旗区旗,刘则强调,他当时确信复制本的与正本相似度高,故可视为国旗区旗。

彭又质疑刘带国旗区旗是为了作表示,而该表示只局限其党友。刘同意,他又指10月12日立会大会安排宣誓,但有人宣誓时,宣扬港独及用上辱华言论,侮辱国家,所以他有旗帜去开会,以展示中国是“我哋”国家,要尊重国家、一国两制及基本法。

蒋丽芸作供时称,曾在会议厅大骂被告行为。(钟伟德摄)

辩方问摆放国旗规格 蒋丽芸:“依家被告将支旗塞入个筒度,唔系摆左摆右问题㖞。”

现任立法会议员蒋丽芸以天主教形式宣誓并作供,她指,当日听到有工作人员称,有人将国旗区旗倒插,亦听到有人说被告名字,之后她望向电视发现被告正将国旗区旗倒插。蒋直言:“我好嬲,觉得佢(被告)不尊重国旗”,故她马上冲入议事厅,并将国旗区旗“倒翻转”。蒋指她当时一边大声指责被告称:“唔应该咁样侮辱国旗”,另一边整理国旗区旗。蒋期后返回休息室,并听到有人称“佢又嚟啦”,之后看到被告再倒插国旗区旗,故她再次走入会议厅大骂被告,警告他再倒插国旗便会告他。

庭上又播放一段YouTube 片段,片中可见当时有部份泛民议员正商讨事宜,期间有一把雄壮女声大声喝斥称:“郑松泰你搞咩”,又大叫“你唔好搞我啲嘢”。主控官问蒋“系咪你把声?”,蒋尴尬地微笑表示“系”。片中又见蒋“叉腰”并手舞足蹈地叫被告“唔好搞我(蒋)啲嘢”。

辩方质疑照规格而言,国旗应放左边,而区旗则放右边,又问蒋如“左右调转摆”,是否都算侮辱国旗及区旗,蒋激动回答称:“我明你想将我套去边度,但依家佢(被告)将支旗塞入个筒度,唔系摆左摆右问题㖞”,引起哄堂大笑。蒋又重申,有关规格是讲述悬挂旗舰的指引,但当日她与党友并非悬挂五星旗。

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郑松泰不会出庭自辩,述不会传召辩方证人。押后至9月15日,就法律观点陈辞

案件编号:ESCC 11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