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误杀案】被告周向荣自辩皮肤敏感自制药膏 契机建美容院王国
DR集团医疗事故导致一死三伤事件,集团老板周向荣今日出庭作供,讲述自己如何由一个诊所私家医生,摇身建立一个美容王国,包括护肤品生产、销售、开设美容院、经营医学美容、研发等“一条龙”服务,并透露,在1995年成立公司销售自家制作品牌“DR”的护肤品时,和“一般创业者一样,搲晒头唔知点卖”,才决定开设美容院作销售,至2012年更发展38间分店,更打算将DR集团上巿,第二步便将负责生命科技部的“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上巿。
“好嘢会有人发现,愈卖愈好”,至2012年在香港更有38间分店。
79年港大毕业 诊所医生摇身美容大亨
现年63岁的周向荣自辩指,自己已婚、育有五名子女,1979年香港大学医学院毕业后,便于1980年作私家诊所医生,亦持有多个医学专业资格,亦是广州暨南大学客席讲师。1994年却成为他创业的契机,因他自己有皮肤敏感,又会自制护肤品、药膏,“做得几好,国内客人叫我卖上国内”。1995年周向荣见国内销售情况理想,便在香港成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制作护肤品生产,品牌叫“DR”,即是Dermal rejuvenator (肌肤再生)。
周指,初期他和其他创业者一样,不知如何销售,于是在1995年成立第一间美容院,进行销售DR品牌的产品及提供美容疗程,但“经过时间累积,好野会有人发现,愈卖愈好”。至2012年在香港更有38间分店,每一个区域都有独立公司管理,产品亦在连锁商店上架,更成主涉案三项种类公司包括美塑医务中心、永怡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APSC),各负责医学美容、产品生产及生命科技。
周更指,他的公司是本港第一个引进“皮肤生长因子”在护肤产品上,更在2004年聘用美国麻州理工专才研究生命科技,希望将生命科技应用在美容上。
辩方:被告一直为产品进行细菌测试
周解释,因DR集团在2012年正“搞”上巿,由中央管理组负责管理DR集团800名员工、38间分店、两个实验室,全面由集团总经理朱美心领导,朱手下有8至10名经理;第二步便是生命科技部的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上巿。不过拥有三间分店的美塑医务中心便不会上巿,并由一个经验医生作医务总监,共聘请3名固定医生及10名代诊医生,并设一间手术室,聘用麻醉医生,中心拥有急救设备及仪器。
代表首被告周向荣的资深大律师黄敏杰,向陪审团指出,周向荣可保留其法律权利,保持缄默,但决定选择出庭作供,向陪审团讲出事件,并强调,根据控方案情,周向荣于2009年至2012年均有要求员工确保顾客安全、必须做细菌测试,周亦一直以为产品会进行细菌测试,否则他不会叫自己两名公司经理、亲姊周欣欣进行CIK疗程,而死者陈宛琳的死因是脓肿分枝杆菌,控方必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周的犯罪意图。
另外控方修订针对第三被告麦允龄控罪,并获法官批准,法官向陪审团解释,因控方无证据显示,医生需要亲自进行细菌病毒测试,故删除控罪书这句,而第三被告坚持不认罪。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团负责人周向荣、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技术员陈冠忠、受聘于DR集团的女医生麦允龄,各否认一项误杀罪名。
案件编号: 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