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摩天轮】新旧营办商未达协议 发展局︰或须10月底前清拆
撰文: 郑秋玲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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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中环海滨长廊的摩天轮上月底在无预告下停业,引来不少市民及游客不满。事后发现原来正处新旧营办商交接期,但发展局回复查询时指,新旧营办商一直就买卖摩天轮和用地内的其他设施商讨,若未能达成协议,现时的营办商须于下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用地内的拆卸和复修工程,以便摩天轮用地可交予新营办商,即摩天轮有机会拆卸。
发展局指,政府得知新旧营办商一直就买卖摩天轮及用地内的其他设施商讨,若新旧营办商就现有摩天轮和设施的交易达成协议,新的短期租约条款容许新营办商继续使用现有摩天轮,待用地正式转交新营办商之后,新的3年短期租约会随即开始。据租约条件,新营办商须按照其在投标时已提交的技术建议,设立、营运和管理摩天轮及相关附属设施。
至于何时可开始营运摩天轮?发展局指,将视乎新的营办商取得相关牌照,包括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牌照的时间,在所需工程及申请牌照期间,新营办商亦可在用地内提供辅助设施或举办活动,让公众尽早享用用地内的设施。反之,若新旧营办商未能达成协议,摩天轮就有机会拆卸。
原有营办公司Swiss AEX Holding Limited职员则以电话回复指,现时持有有效门票的市民及游客,仍可联络作出退票,但不能承诺可以旧票换取新营办商的门票之用。
立法会旅游界议员姚思荣认为,摩天轮于无通知下结业,不少旅客到场才得知消息,已对香港旅游业造成一定破坏。他又指,摩天轮已成为中环的地标之一,政府应多加重视,不能再把它视为商业项目。
为了避免同类事件再出现,他建议政府应在合约加入补充说明,以防无故结业,不单可保障旅行社,亦可防止顾客购买预购票后,无法退款。他续指,政府应对新营办商有更具体要求,故新营办商尽快递交相关资料,包括摩天轮设计或完工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