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范徐丽泰:不懂唱就别唱 怪音怪叫明显是幼稚、有问题
撰文: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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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会议今日(1日)通过《国歌法》草案,并于十月一日生效,而《国歌法》将会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本法立法落实。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指,《基本法》附件三中已有国旗、国徽相关的条文,而国歌亦是国家象征,因此纳入附件三是正常事。她又指,唱国歌时要肃立属国际惯例,如有人不懂得唱而不唱是没有问题,但若果是唱国歌时在怪叫、唱怪音,则是幼稚行为,是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称,《基本法》附件三中已有国旗、国徽相关的条文,而国歌亦是国家象征,因此将《国歌法》纳入附件三是有先例可循,是正常事。她称,中小学生如内地般需要学习唱国歌亦“不为过”,而不少学校现时都有升旗礼,学生亦要唱国歌,因此觉得学校都是如常去做,又指明白落实需时,学校亦要准备,但希望可以尽早做到,又建议学校增设国民教育课。
范又指,唱国歌时要肃立为国际惯例,“不懂唱就别唱,年纪大的不会唱是没有问题”,但如果有人在唱国歌时怪音、怪叫,则是幼稚行为,是有问题的。至于执法方面,范徐丽泰认为,一般情况下毋须交由法院处理,但如果是恶意侮辱国歌、改词句或二次创作,就需要考虑以刑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