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清场案】控方陈辞:女记者扶黄之锋 非一般采访举动
2014年占旺清场,数十名示威者因不按法庭禁制令离场,被控藐视法庭罪,黄浩铭等9名被告不认罪,案件今(21日) 结案陈词。律政司指示威者不会单单因为留在清场区域被控,但若他们严重地阻碍了执达吏和警察执行清场的法庭命令,则触犯蔑视法庭罪,案中被告是有意图留守原地干预、阻挠清场。辩方反驳黄浩铭等人当日礼貌地问执达吏:“人系咪障碍物?”提问合理和反映公众诉求,期间黄没有阻挡执达吏或打断他们的广播,不属于阻挠清场命令。
经过连日审讯,占旺蔑视法庭案今结案陈词,由律政司率先陈词。律政司重申检控的立场是,示威者不会单纯因为留在占旺区,而触犯蔑视法庭罪,但案中被告刻意阻挠执达吏和应执达吏请求增援的警察,令他们在执行法庭命令时遇到显著的困难。主控指,当时有大量人群聚集,执达吏无法妥善清场,例如执达吏想避免肢体冲突和意外,但有人在前线挡住他们。
被捕女记者曾喊口号及扶黄之锋
主控表示,执达吏和警方在弥敦道向南推进时,遇到大量人群阻碍,阻碍绝非轻微。事实上,在警方拘捕示威者前,仍有大批示威者拒绝离开占领区,拖慢清场进度。而声称是《独立媒体》实习记者的被告麦盈湘,主控称是本案中唯一以记者身份被捕的被告,但质疑她当时亦有喊口号、在警察进行拘捕时扶起黄之锋,行为不似一般记者,更直言若她如其他记者般采访,不会被捕。
辩方:严重阻挠才应被控
辩方资深大状潘熙则指,蔑视法庭罪应包含两个元素: 被告明知而有意图阻挠法庭命令,和他们实际作出了严重阻挠的作为。潘举例道,在场的记者采访,某程度亦阻碍了清场,但因他们并非有意阻碍,不会有罪;正如在场戴红帽人士,他们的情绪化行为亦增加了执达吏的工作难度,但因为他们非一心一意阻挠清场,亦不会被控。
黄浩铭追问因无人回应他
潘指黄浩铭当日礼貌地问执达吏:“人系咪障碍物?”,又质疑现场戴红帽的人士未必是合法执行清场的人,认为黄的提问合理和反映公众诉求,期间黄没有阻挡执达吏或打断他们的广播,不属于阻挠清场命令,问题出在执达吏明知道答案,却不回答黄,他才会不断追问。
但法官质疑,即使执达吏即时回答了黄的问题,黄仍会追问下去,不断抛出新问题引起讨论,就像庭上法官和大状轮流答问,也是永无休止的。
案件下午续审。
案件编号: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