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律政司再发声明反驳:覆核刑期非秋后算账、政治检控
撰文: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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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午再就“冲公民广场案”及“反东北发展示威案”覆核刑期争议发表声明,重申两宗案件均不是在被告完成原来的刑罚后才提出刑期覆核,所以没有所谓的“双重追诉”或“双重判刑”情况,又指两宗案件完全依据适用法律处理,不存在所谓“秋后算账”及“政治检控”。
律政司早前就“双学三子”罗冠聪、黄之锋和周永康冲击公民广场的案件,以及13名示威者因新界东北发展冲击立法会案,提出刑期覆核,上诉庭日前裁定16人均由社会服务令改判成即时入狱,判决结果引起反响,有支持者批评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是有政治目的。律政司今午就两宗法庭案件作回应,称上诉庭判刑时,已考虑相关被告已完成其社会服务令,并给予刑期扣减,做法与过去处理刑期覆核或上诉案一致,,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双重追诉”或“双重判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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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又指,在新界东北非法集结案件判刑后的21日内已向上诉庭申请覆核许可,而三子案则在去年8月,即判刑后14天内, 根据《裁判官条例》向主审裁判官申请刑期覆核,两案的被告当时还没有开始履行其社会服务令,因此不存在被告完成原来的刑罚后才提出刑期覆核;又重申复核申请是在法例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完全不存在所谓“秋后算账”的情况,强调两宗案件完全依据适用法律处理,不存在所谓“政治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