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被掳】律师称最少涉3宗罪 绑架可囚终身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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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成员林子健声称被持内地人士在旺角街头掳走,被气体焗晕后遭受殴打,怀疑事件与他拟寄球星美斯签名照予刘霞有关。有律师指若事件属实,相关人士可能涉及最少3宗罪,包括伤人、非法禁锢,甚至绑架,当中绑架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林子健见记者展示伤势,一口又一口的钉书钉在十字交叠的满两边大腿。律师黄国桐指,若林子健的指控真有其事,涉事的“内地男子”或涉及最少3项刑事控罪。其中以钉书钉施袭及殴打,已先涉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据例最高可处3年监禁。
另外,林子健被人以武力强行带走及非自愿困在陌生环境中,黄国桐认为表面上已合乎普通法中“非法禁锢”的定义,疑人需面临最长7年刑期的指控;然而,有人若曾提出“不要把美斯信件交给刘霞”,说法会被视作带来利益的要求,罪案性质比禁锢严重,或干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2条“绑架”,最严重可处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