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蔡天凤前夫离港 女被告否认知情 指朋友有钱爱即兴出海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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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女涉助名媛蔡天凤前夫邝港智潜逃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女被告潘巧贤今午(12日)接受控方盘问。控方称根据潘与男被告林舜讨论行程,以至潘其后在对话中提及:“唔经海关”、“唔经正常路线”、“即刻走”等字眼,认为她知道有问题。潘反驳说其朋友平时出海都是即兴。对于Ivy指对方愿以任何价钱租用船只一事,潘说:“佢啲朋友都系好有钱,可能佢真系想俾生意林舜。”控方续出,潘向林问为何要30万时,林曾在回复说:这作事涉非法过境,怎会是3万元。控方认为潘必然知道当中涉不当安排,潘不同意。案件将押后至5月7日结案陈词。

男被告林舜(42岁,游艇公司职员),及女被告潘巧贤(30岁,无业),两人被控1项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指他们与女子“Ivy”串谋于2023年2月24至25日,在港预期一名叫“Alex”的男子,可能涉法律程序或执法机构的调查,作出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助“Alex”紧急及秘密地离开香港。

女被告潘巧贤否认对事件知情,又指其朋友有钱,爱即兴出海。(陈蓉摄)
女被告潘巧贤(左)称她向Ivy卢晓虹(右)称其父不会帮,是想让Ivy知难而退。(资料图片)
控方指男被告林舜曾在回复潘巧贤时称:涉非法离境怎会3万啊小姐。(陈蓉摄)

潘称签署因市民应与警察合作

潘巧贤接受辩方盘问指出,她曾向警方及内地移交人员问其被捕原因,惟没有人回答她。控方问潘,她声称曾指控警员歪曲其说法以及粗言秽语对待,但潘仍配合签名。潘称她同意市民应该与警方合作,而且该警察当时声称:“我唔系教你,我系帮你。”惟控方续问:“你咁大个人,佢啱啱粗言秽语,佢歪曲你嘅讲法,你仲信佢会帮你?”潘说相信。控方再指:“同签啲你无睇过嘅文件?上面写乜都得架㖞?叫你认谋杀都得。”潘同意。

控方质疑潘知道安排有问题

控方续指出,潘曾在讯息中提及:“即系佢宜家去澳门系咪有船接驳,咁我帮你揾阿舜。”以及“林舜话啱啱揾到一间咩唔经海关30000,如果想即刻走可以方便啲,想即刻嘅话,佢两个自己contact会方便啲。”控方质疑,潘此言反映她对航线有了解,对话中曾提及“唔经海关”、“唔经正常路线”、“即刻走”等字眼,显然她知道有问题。

潘称朋友有钱爱即兴出海

潘解释,因为她不清楚他们平时的习惯,并称:“平时佢哋出海都系即兴。”对于Ivy曾提及对方愿以任何价钱租用船只一事,潘指出:“佢啲朋友都系好有钱,可能佢真系想俾生意林舜。”

蔡天凤去年被发现疑遭杀害后,警方即通缉其前夫邝港智。(互联网)
蔡天鳯前夫邝港智,洋名Alex。(资料图片)

以父亲为由希望Ivy知难而退

控方续指,Ivy曾问潘:“你老豆有冇办法⋯⋯我问左阿俊𠮶边,咁你都问下你老豆啦!”其后潘回复指:“我谂下啦,呢啲都算细事⋯⋯因为我老豆呢啲咁细嘅事,佢唔会肯揹架啦,唔会做架啦,我问下其他朋友。”潘解释,她当时的回复是以父亲为由,希望令Ivy知难而退。

强调无向Ivy介绍船家

控方引述讯息截图指出,潘其后更对Ivy声称要与船家交代风险等事项。潘解释,她并没有介绍任何船家予Ivy,此举仅为试探,目的为想知道对方的身份。惟主控质疑,她用如此长的篇幅去试探,是因为她觉得对方可疑,潘先是同意,其后再补充:“可疑唔代表非法,可能系有咩难处。”

林舜曾回应非法过境怎会3万

控方再引述潘与Ivy的讯息,潘质疑为何金额由3万变了30万,林舜回应:“黐线,点会3万呀小姐,搞呢啲嘢⋯⋯ 宜家呢单嘢系非法过境呀嘛,呵呵呵。”她其后又回复林,指Ivy问可否15万。控方指出,当时潘仍然在帮Ivy查询事项,在此情况下,潘亦必定知道此为不合法安排,潘不同意,指她当时已开启“拒绝模式”。

案件编号:KCCC11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