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志破产案 聆案官求厘清财务状况 案押后至3.4再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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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王贤志(Vinci)去年透过律师入禀高等法院呈请破产。今(21日)再于高等法院进行破产呈请聆讯。王续由法律代表出庭,聆案官何展鹏要求王厘清财务状况,包括持有海外物业和银行户口存款等,案件押后下月4日再讯。
债务人为黄贤志,报称住址为大角咀海泓道1号帝峰 · 皇殿。
代表王的律师今呈上财务文件,聆案官何展鹏要求王提供进一步文件,涉及王持有大角咀帝峰.皇殿单位、英国物业和银行联名户口等。王获准押后14日准备文件,案件押后至3月4日再讯。
聆案官指,本案由王贤志亲自呈请破产,因无人反对破产令,不会处理讼费命令。上次聆讯时,鼎丰信贷有限公司一名代表表示反对王破产,该代表今未有到庭。
案件编号:HCB 881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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