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单位外走廊墙贴单张“起底”追数 40岁男遭私隐公署拘捕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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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11日)表示,一名40岁中国籍男子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个人资料被捕。调查显示,事主欠下多间财务公司债务,去年11月,其住所外的走廊墙上,被张贴多张载有其个人资料的单张,包括中文姓名及住址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夏家朗摄)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表示,今日在九龙区拘捕一名40岁中国籍男子,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他已获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调查显示,事主欠下多间财务公司债务。去年11月,有人在事主所居单位外的走廊墙上张贴多张载有事主个人资料的单张,指称事主欠债。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住址、部分香港身份证号码,以及一张略去部分内容属于事主的香港身份证副本,从中可以看到事主的照片、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电码及性别。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身份证载有属敏感的个人资料,随意或恶意在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身份证副本,可以构成“起底”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